陕西靖边“埋母案”被告一审获刑12年 母亲去世前原谅儿子

成都商报 2020-11-04 01:35 大字

11月2日,由陕西省靖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马某宽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经靖边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马某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

11月3日,记者从马某宽所在社区支部书记贾某获悉,马某宽的母亲王桂芳于今年农历八月初十(9月26日)因病去世。针对网络“马某宽母亲被埋导致身体变差”的说法,贾某称“并非如此,他母亲身体一直不好”。贾某还称,今年5月5日,王桂芳从墓坑中被救出后,一直由马某宽的妻子照顾,“照顾得非常好,村里也针对他家的情况进行了帮扶。”

靖边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马某宽被捕后,母亲王桂芳对其行为表示了谅解。法院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悔罪。宣判后,被告人马某宽当庭未表示上诉。

靖边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害人王桂芳与被告人马某宽系母子关系。2019年冬,王桂芳在与马某宽共同生活期间,因年老体弱又不慎跌倒,导致行动不便,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被告人马某宽开始嫌弃被害人,并产生谋害被害人的想法。

2020年5月2日晚20时许,马某宽对王桂芳谎称要将其送至靖边县黄河畔二儿子马乐宏家中,马某宽将王桂芳放在自家的手推两轮车上,推着王桂芳来到靖边县榆林炼油厂东侧“万亩林”内,马某宽选择了一处废弃墓坑,将王桂芳推进墓坑,然后用废棺材板、破损石碑、旧薄被将墓口封住,并用随身携带的铁锹将墓坑口用沙土封堵、堆成坟堆形状。之后马某宽离开。

2020年5月5日9时许,马某宽的妻子张志梅报警,称马某宽将王桂芳用手推车拉出去后至今未归,请求帮助。2020年5月5日11时许,马某宽回到家中,民警立即对马某宽进行传唤。2020年5月5日15时许,民警在马某宽的指引下找到案发地点,民警在进行挖掘的过程中听见墓坑内有声音传出。当日17时10分许,民警将王桂芳救出后随即送往靖边县中医医院救治。2020年5月12日,王桂芳经靖边县中医医院治疗后出院。

另查明,被害人王桂芳对被告人马某宽的行为表示谅解。在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马某宽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悔罪。

靖边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宽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马某宽犯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马某宽的行为未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系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但鉴于被告人马某宽故意杀害生母,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应从严掌握对其从轻处罚的幅度。指定辩护人辩解被告人马某宽系犯罪未遂,且自愿认罪认罚,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与查明的事实一致,依法予以采纳。公诉机关对被告人马某宽的量刑建议适当,依法予以采纳。

靖边县人民法院当庭作出宣判,以被告人马某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对随案移送的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宣判后,被告人马某宽当庭未表示上诉。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李文滔 孙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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