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埋母案”宣判 被告人获刑12年

济南时报 2020-11-03 14:01 大字

2020年11月2日上午,靖边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马某宽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杨柳出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被告人马某宽悔罪表现良好。靖边县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被告人马某宽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马某宽当庭未表示是否提出上诉。

2020年5月2日20时许,犯罪嫌疑人马某宽将其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王某某用家中的两轮手推车推至靖边县榆林炼油厂东侧“万亩林”,随后将母亲推进一废弃墓坑内,并用事先准备好的铁锹铲土掩埋。

(综合榆林检察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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