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一男子4年3次醉驾被刑拘
本报通讯员白晓茸 李海涛报道俗话说“事不过三”,可靖边交警就遇到一名“死性不改”的司机,曾因醉驾两次被抓,而今还执迷不悟,再次醉驾被刑拘。
近日,靖边县交警大队东坑中队民警在东坑镇第二小学执勤时,发现一辆陕K牌号小型轿车驾驶员刘某涉嫌酒驾。经检测,刘某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民警对其身份信息进一步核实时发现,刘某的驾驶证早已被吊销。不仅如此,更让民警吃惊的是,刘某已经是第三次醉驾的“老司机”了。
原来,刘某于2017年2月6日醉酒后无证驾驶套牌小型轿车被依法查获,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2018年7月24日19时,刘某再次醉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小型轿车被依法查获,酒精检测结果为179.22毫克/100毫升,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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