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男子“活埋老母”有违道德底线,更触犯法律

西北信息报 2020-05-12 00:47 大字

 常言道:“百善孝为先。”孝道根植于中华传统文化,深深浸染于中国人的心灵,并沉淀和内化为一种普遍的伦理道德。然而在陕西榆林靖边县却发生了一件骇人听闻的事件——“活埋老母”。孔子故有言,移孝斯为忠,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生而为人,应该守住最基本的道德底线,“活埋母亲”的行为,不仅有违人伦道德,挑战社会道德伦理底线,更是触犯了法律。

据媒体报道,5月2日晚,58岁的马某宽用手推车推着79岁的老母亲出了门,黑夜中,他将老母亲倒进了一处废弃的墓穴内,用捡来的几块棺材板将墓洞堵住,再掩埋黄土后离开。并对外谎称自己将母亲王某芳送到靖边县新车站,雇用了一辆面包车将其送往甘肃省庆城县亲戚家中。

好在,马某宽的妻子报警后,警方经过一番波折,最终于5月5日找到并救出老人。目前这位老人也已经脱离生命危险。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在,中华民族是个崇尚孝道的国家,千百年来,无论在家庭美德的代代相传中,还是在干部选拔的现实政治环境中,“百善孝为先”都被作为传统的道德标准,成为维系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的纽带。古有大孝感天、闻雷泣墓、亲尝汤药、丁兰刻木、鹿乳奉亲、江革背母、百里负米、卖身葬父、卧冰求鲤、以身喂蚊等经典孝道故事。孔子说:“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此是说,遵从孝道在于使自己成为有道德、被后人所学习和效仿的圣贤,生而为人,应该守住最基本的道德底线,“活埋老母”恐为常人所为。

在相关报道中了解到,马某宽埋母亲的墓穴位于他家东南角的一片沙梁上,这里分布着大大小小的墓堆,平时这个地方很少有人愿意前来,马某宽选择此处埋母亲应该早有预谋,并非临时起意。马某宽自述作案动机称,因为母亲生活难以自理,经常大小便失禁,弄得家里很臭,让他感到心理压力很大。

马某宽可以有千万个理由来解释的动机,但是没有一个理由可以为马某宽洗地。因为那是人性的底线,是不可碰触的禁区。

一位网友在网上评论,“动机明显,事前计划,手段残忍,影响巨大,逃避法律,拒不配合,也不悔罪,仅仅是自身因素以外原因导致杀人未遂,这有违道德底线,更触犯法律。”

据了解,《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对于故意杀人未遂的,一般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可以预见,马某宽很可能面临牢狱之“灾”,付出法律代价。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只是无论如何,活埋自己的母亲,这不仅是挑战了法律的底线,更是挑战了伦理的底线,我们绝不认同他这样的做法,无论如何这也是自己的母亲,也不应该将其活埋。尊老爱幼,是做人的基本底线,忠孝礼义贤,温良恭俭让,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每一个人应该具备的。周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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