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0日,靖边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薛某某等参与的真假记者敲诈勒索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近日,记者通过实地采访 揭开新闻敲诈勒索真面目
本报记者 满孝永
领取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的新闻记者证后,在不足5个月的时间里,《消费时报》原记者薛某某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和记者职业操守,伙同其他人员以新闻曝光为名,先后在榆林市定边县、靖边县及山西省稷山县对各类企业实施敲诈勒索6次,其个人非法获利28500元……
今年3月20日,靖边县人民法院对薛某某等参与的真假记者敲诈勒索案进行了公开审理,依法判处薛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同案吴某(无记者证)、闫某某(只持有《消费时报》工作证)、许某某(无记者证)分别被处以三年至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足百天 一家企业竟被三度敲诈
“在很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负责人的眼中,记者就是个惹不得、惹不起的行当。不管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一听说媒体记者过来采访曝光,他们可能就会不知所措,只能按照所谓‘记者\’的要求订报、赞助,甚至直接以红包‘打点\’了事,哪还顾得上鉴别记者的真伪。而在薛某某等人眼中,企业对记者的‘敬畏\’之心正是他们可以利用的‘空当\’。”靖边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三中队队长刘存祥说。
据定边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书记录,2017年2月,薛某某曾与时任《消费时报》编辑闫某某驾车来到定边县学庄乡某油井,在向井场工人表明身份并出示证件后,他们拍摄了井场照片并留下了联系电话。工人将此事向负责人王某汇报后,王某随即与薛某某联系并约在县城某酒店见面。薛某某见到王某后,向其提出要查看油井相关手续的要求,但王某未能提供。此时薛某某便以订报名义向王某索要“赞助费”,经过双方协商薛某某收取了王某现金1万元。
然而企业对类似行为一味地退步忍让,却换不来哪怕是一时的“风平浪静”,反而只能助长违法记者及假记者的嚣张气焰。
以靖边县新城便民服务中心某企业为例,去年2月薛某某与闫某某前往该企业,以曝光该企业违法行为为由,要求企业负责人与其联系,并以订报名义向该企业负责人马某收取了4000元现金;一个月后,薛某某与“老王”(身份不明,在逃)再次前往该企业,马某无奈再次向老王支付现金2000元,薛某某和“老王”则承诺不再报道该企业情况。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去年4月13日,该企业又一次有“记者”吴某和许某某造访。返回县城途中,他们还曾直接和该企业另一名负责人贾某通了电话,贾某约他们一行到县城某宾馆讨论并解决此事,最终以贾某再次向吴某支付现金700元收场。
自己的企业地处靖边南部山区,为何却频频有媒体记者采访?此时的贾某心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这次的吴某、许某某的到来,是否又是受薛某某指使?随后,他就在送二人上车离开后,悄悄跟踪在其车后,最终在距离宾馆不远的路口果然发现了等候上车的薛某某。
或许是因为做“贼”心虚,贾某的车辆还未跟踪多久,薛某某等人驾驶的车辆开始向前飞奔。但让他们没想到的是,靖边县高速入口附近因道路施工,其车辆因超速打滑失控受损,陷在泥坑中无法动弹。
丑态百出 违法行为终获法律严处
事情的经过真是丑态百出,颇有一番讽刺意味。就在此时,贾某的电话铃声响起。“是贾总吗?我们的车陷在泥里了,麻烦您叫个拖车帮我们给弄出来。”此时的贾某又气又笑,将自己的汽车悄悄驶离现场,随后又假装和拖车一起再度返回。
再次见到薛某某站在自己面前,贾某再也压不住心中的火气,指着薛某某痛斥其指使吴某等人再次对自己进行敲诈的行为。此时的薛某某却只能满脸陪笑,说咱们先把车拖出来,然后到宾馆再讨论问题怎么解决。
而此时的贾某,早已下定了要将薛某某等人绳之以法的决心。他假装消了火气,并将薛某某等人载至宾馆(闫某某闻讯后从靖边县宁条梁镇返回),并拿出了好酒对其进行招待。
“当日夜间9时许,趁着朋友和薛某某喝酒的间隙,贾某出门迅速拨打了报警电话,我们三中队全体执勤民警迅速出动,在3分钟内即赶赴现场,将薛某某等4人全部抓捕归案。”负责该案件审讯工作的民警贾振连说。
据贾振连讲述,当酩酊大醉的薛某某看到民警冲进宾馆房间后,气焰可谓异常嚣张,不仅破口大骂,甚至扬言要让上级部门对靖边县公安局进行问责处理。而其他几名“记者”却如泄了气的皮球,乖乖地被带到了审讯室。
“待到薛某某醒过酒来,嚣张的态度不见了,但对自己以采访曝光为由进行敲诈勒索的行为却矢口否认。吴某、许某某也只承认自己收受了贾某的700元现金,对其他犯罪事实拒不承认。”刘存祥说,因为本案涉及到媒体记者,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必须力求严谨,因此他们通过调阅薛某某等四人的通话记录、微信聊天及转账记录,掌握了他们在定边县、靖边县及山西省稷山县对各类企业实施敲诈勒索的证据。随后办案民警又对受害人进行了调查取证,最终落实薛某某参加勒索犯罪6次、闫某某4次、吴某9次、许某某3次。面对这些证据,薛某某等人终于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了解,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薛某某等人在审讯中曾表达过深深的悔过之情。但在铁律面前,薛某某等人的违法行为换来的必然是法律的严惩。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贯彻落实省上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在全面强化对新闻采访法规、真假记者甄别、新闻敲诈行为举报等相关知识宣传的基础上,按照‘真打、严打、重打\’的要求,对以采访曝光为名进行敲诈勒索的行为给予严厉打击,切实提升全县舆论环境和营商环境。”靖边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党支部书记马凌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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