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病根”成“穷根” 榆林市大力推进新农合健康扶贫工作

榆林日报 2018-06-30 11:51 大字

本报记者 徐子昕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健康扶贫是实现贫困群众早日脱贫致富的重要保障,而新农合健康扶贫工作是其中重要一环。

近年来,榆林市扎实做好新农合健康扶贫工作,成效颇显。榆林市采取“一站式”便民化结算服务,在所有公立医院设立医疗保障服务窗口;实现信息管理智能化,建立贫困人口电子档案,确保贫困人口精准受益;实行政策宣传多样化,利用各类媒介发布最新扶贫政策,保证群众知晓率;保障三方联动高效化,新农合、大病保险与民政医疗救助无缝对接,数据共享,做到“一单式”结算。

“榆林市新农合住院报销起付线较低,报销比例较高。”市合疗办工作人员介绍,一级协议医疗机构住院补偿市内补助线为100元,报销比例达到90%,二级协议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0%。80岁以上老人住院补助达到了90%,恶性肿瘤、肾透析等22种大病在市内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达75%。

“我在乡镇卫生院看病,自己花的钱很少,以前有病也不敢看,现在能放心治病了,感谢政府。”家住靖边县东坑镇的贫困户老赵说。

为助力脱贫攻坚,榆林市大力实施新农合健康扶贫“363”和“190”工程,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水平。“‘363’就是\‘三减免’\‘六提升’和\‘三个一’,力争让贫困人口好看病、看好病,推动榆林市健康扶贫工作向前发展。”市合疗办工作人员介绍,榆林市为贫困人口免除乡镇卫生院住院起付线,减免一般诊疗费,减免住院押金,提升住院报销比例、门诊报销比例、新农合大病保险封顶线和大病报销比例等,兜底保障项目更是保证了贫困人口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免去他们的后顾之忧。

同时,榆林市实行降低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执行起付线政策,将起付线由3万元降低为3000元,并扩大报销范围,在已有运动疗法等9项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基础上,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贫困人口新农合报销范围。

为更好地服务贫困人口,榆林市还推行一站式结算服务,在公立医疗机构设置服务窗口,由新农合基本医保经办机构、大病保险承办机构、民政医疗救助经办机构依次提供结算服务,受到群众称赞。

健康扶贫惠民利民,医疗保障必不可少。接下来,榆林市将继续增设一站式服务网点,提高救助标准,为大病贫困人口提供更便捷服务;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健康扶贫保障机制,不断加大对贫困人口的扶持力度;宣传健康知识和优惠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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