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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念活“土地经”

榆林日报 2017-12-14 12:43 大字

本报记者 孙士清

12月初的塞北榆林,已是寒气袭人,但在靖边县黄蒿界镇马季沟村集中连片种植基地却是另一番景象:该村村民正在清洗、打包胡萝卜,准备装车销售,一个个干得热火朝天。目前,在榆林农村,呈现出村民土地交回集体管理、股份合作、托管、互换等多种土地经营模式,多年撂荒闲置的土地变“活”了,许多农民放弃外出谋生念头,一门心思在土地上“淘金”。据统计,全市土地流转总面积达326万亩,今年全市粮食总产预计可达164.4万吨,其中三分之一产量来源于土地流转,土地经营规模和效益均位居全省前列。

马季沟村地处北部风沙草滩区,下辖7个村民小组。2014年11月8日,白家沟村民小组全体村民与村集体签订了自愿将全部耕地、林地、荒地交回集体统一管理按股分红的协议。紧接着,鲁家湾、阳洼窑、打雁峁等其它村民小组也纷纷效仿,在村民自愿的基础上,实行村民土地集体统一经营。目前,马季沟行政村7个村民小组都建起了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管理经营村民土地,今年全村人均纯收入预计可达14800元,实现了村庄农业现代化。

合作经营是农村出现的又一种土地经营模式,即农民通过土地流转或以资金、承包地入股等方式参与到专业合作社经营中去。子洲县水地湾便民服务中心水地湾行政村成立了九龙山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采用租赁、承包地入股等方式流转后湾村民小组土地2300多亩,从事大棚种植、山地苹果、肉牛养殖、生猪养殖等产业。进行土地流转的村民不仅能得到租金、股份分红,而且还能在合作社打工挣钱。说起合作经营的好处,村民李瑞宏来了兴致,他告诉记者,他们两口子流转了7亩多地,一年流转费就有3000多元,在合作社打工一年能挣7万多元,加上分红收入,过上了富裕的日子。据统计,子洲县有700多家专业合作社从事土地规模经营,今年全县农民通过土地流转人均可增收500多元。

除此之外,在农村还出现村民交纳一定费用,将土地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代管,种植收入归自己的托管模式和将农民细碎零散的耕地进行整合互换,形成“一户一田”制的土地经营模式。

针对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榆林市已出台措施,倡导组建村集体经济组织,当好农民的“主心骨”,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村创业,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下一步,市上还将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盘活农村土地资源,给农民提供更多致富门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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