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问政一周集萃

榆林日报 2018-04-16 09:01 大字

一、网友关注:办理房屋租赁证需要哪些材料?

市住建局回复: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出租方应当提供的证件有房产证或土地证(不动产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产权为单独所有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产权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户口不在一块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产权共有人死亡的,提供医院或社区(村委会)开具的死亡证明,或辖区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产权在父母名下,如双方父母都去世的,提供现房屋产权归子女的继承公证书原件、复印件;离异的提供身份证、离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公证书原件、复印件,还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直系亲属代为办理的,能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可以不办理委托公证书。

二、网友关注:同时交农村合疗和职工医保有冲突吗?

榆阳区回复:新农合和职工医保不可以同时参保。根据国家政策不允许重复参保,国家审计署每年会对参保人员进行审计,杜绝重复参保情况发生。取消农村合疗参合,需本人带身份证及合疗卡来户籍归属地合疗办办理,参合费用170元进入国家基金账户,不予退还。

三、网友关注:佳县贫困户养殖有没有补助?

佳县回复:2018年,佳县计划将产业资金分两部分安排实施,一部分注入村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实施,壮大村集体经济组织,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脱贫;一部分作为奖励资金,奖补给带动贫困户脱贫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及个人。补助的产业主要为养猪、养羊、养鸡、养蜂、养大家畜和水产养殖等。实施流程: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均可申请实施上述任意一个或几个产业,申请资金额度按照本村贫困户数量乘以3000—5000元的标准进行。各村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状况,选择合适的产业,向村支部提出具体实施计划和资金申请;村支部研究后,报所在镇(办、中心)审核;镇(办、中心)研究审定后,汇总上报县产业脱贫办;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审批后,县财政分批分类将资金转入镇(办、中心)专户。根据实施产业类别,由县级相关部门会同各镇(办、中心)指导项目实施,并负责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验收后,再由镇(办、中心)将资金转入村集体经济组织或项目建设方账户。 康世亮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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