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驱动 法润民生 佳县司法为民工作纪实
本报记者 张三林
2017年,佳县司法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法律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作用,为建设“平安佳县”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1、加强普法宣传 ——全面建设法治佳县
为了营造浓厚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氛围,佳县围绕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创新教育理念,改进工作方法,全力推进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法治县区创建和“法律扶贫”等改革措施落地,共建“大普法”格局,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效果。
期间,该县开展了科技文化卫生法律“四下乡”活动。同时,结合“法律进学校”宣传周活动,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主题法制讲座和模拟法庭,受教育师生达2000余人次。
创新普法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尊法、人人用法的社会氛围。全年在县城、镇(便民服务中心)、村进行了集中宣传35次,共发放各类宣传品10.1万份,为全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同时,从解决司法行政工作知晓率的“最先一公里问题”入手,通过微信、信息、网站等形式,将群众亟需掌握的基本法律常识和法律维权手段、司法行政机关基本职能融入其中,使广大群众在浏览手机的过程中受到法治理念的熏陶。
2、聚焦改善民生 ——积极开展法律服务
去年,佳县司法工作牢固树立“法律援助无小事”的指导思想,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中心的基本职能。按照开展法律扶贫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安排,全面整合了县公证处、鸿鹏律师事务所、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服务职能,协调县政法委抽调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公证处等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其服务特长,积极奉献广大民众。
值得一提的是,佳县公证处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的证明作用,办理各类公证350余件,出具执行证书122件,接待群众来访、解答法律咨询320多人次,代写和修改法律文书110余份,为公证当事人减免及法律援助50余件。
与此同时,佳县法律援助中心扎实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在看守所、人武部分别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现役军人、复转军人提供法律援助4次,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15次。该中心还将70岁以上老人纳入法律援助对象和范围,推行了对5类困难人群免审查,2类人群上门服务,实现“应援尽援”。除此之外,进一步规范运行“12348”法律援助专线平台,共接待群众各类法律咨询1334人次,引导公民合法、合理地解决矛盾。
3、着力人民调解 ——全力化解矛盾纠纷
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佳县司法系统围绕人民调解,推动法律“亲”民工作创新,把大量的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目前,共调解民间纠纷198件,调解成功178件,成功率89.9%。
层层推进,步步为营。佳县进一步强化调解小组建设力度,增配人民调解员,每个村民小组有1名以上人民调解员,充实人民调解员专家库,进一步加强纠纷易发、多发、频发领域调委会建设,推进行业调委会的建立。探索建立健全“三大机制”,构筑以人民调解为基础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格局,依法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因势利导,区分矫正。佳县司法系统进一步规范了适用社区矫正审前调查评估工作和暂予监外执行社区服刑人员病情复查工作、社区矫正对象报到、公益劳动、思想汇报等执法措施,为社区矫正工作示范县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严防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脱管、漏管、虚管情形,不断促进社区矫正工作执法规范化建设。目前,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469名,解除34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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