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家单位获评榆林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

榆林日报 2021-02-27 09:41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魏丽娟 延丹)近日,市委政法委颁发了2020年榆林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和“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

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市公证处、横山区司法局法律服务大厅、神木市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定边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靖边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绥德县公安局满堂川派出所、子洲县人民法院、吴堡县公安局等11家单位荣获“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另有19名先进个人荣获“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称号。2020年,榆林市政法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依法助力疫情防控,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深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全力推动平安榆林、法治榆林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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