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奇莱案”有了新进展:王林清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崔永元道歉了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凯奇莱案”卷宗丢失等问题调查结果公布后,公安机关对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助理审判员王林清涉嫌犯罪问题侦查工作取得进展,王林清因涉嫌职务违法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同时,公安机关正在对涉嫌伙同王林清共同实施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凯奇莱案”当事人赵发琦继续深入侦查。
2019年2月22日,中央政法委牵头的联合调查组公布“凯奇莱案”卷宗丢失等问题调查结果,对调查中发现的有关违法犯罪线索,依法移交北京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经北京市公安机关侦查,现有证据表明,2016年11月,王林清因对单位不满,私自将“凯奇莱案”卷宗材料带回家中隐匿,后为毁灭证据将材料销毁。2018年6月至8月间,王林清受赵发琦指使,采用偷拍、复印等方式获取最高法院涉密卷宗材料,还与赵发琦共谋、伙同他人进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办公室,窃取计算机内的有关文件。2018年12月,王林清、赵发琦为达到混淆视听、获取个人利益的目的,捏造“凯奇莱案”卷宗丢失、王林清受打击报复等虚假情况,并将相关材料交给崔永元通过互联网发布。侦查过程中,还发现了王林清涉嫌职务违法的问题线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北京市公安机关已将王林清涉嫌职务违法问题线索移送相关监察机关。日前,北京市监察机关已依法对王林清涉嫌职务违法问题立案调查。
同日,崔永元发致歉声明。以下为声明原文:
1.做为一个从业多年的新闻工作者,做为一名高校教师,坚决拥护、认可中央调查组调查结论。
2.反思个人在此事件上的作法,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轻信未经仔细证实的资料。对此我很后悔,真诚道歉,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3.以健康的身体和心态,全力以赴投入教学研究、学科建设,在做学问、做人、培养学生方面,投入更多精力,争取取得成就。
谢谢网友们的支持,让我们在爱国敬业、遵规守法的道路上,不忘初心,多多奉献。 (综合人民日报客户端、新华社等)﹃凯奇莱案﹄始末名 称 凯奇莱案时 间 2003年8月25日地 点 陕西省
当事人
凯奇莱公司、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
事件经过
2003年8月25日
西勘院与凯奇莱公司的合作开始,双方签订《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波罗-红石桥地区煤炭资源合作勘查合同书》,约定由凯奇莱公司出资1200万元,西勘院对波罗井田进行勘查。在上述合同中,双方约定了二八分成的权益比例,同时合同还约定了勘查成果处置办法:由西勘院和凯奇莱公司按所占权益比例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开发;或由西勘院、凯奇莱公司协商,西勘院将所占权益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后转让给凯奇莱公司,由其独自开发。
在之后的履约过程中,凯奇莱公司先后支付过2100万元。其中,第一次给西勘院支付1200万元,他们违约退回。后来,西勘院进行详查、精查,又主动要求凯奇莱公司方支付了900万元勘查费,但之后西勘院又不如约履行合同,由此引发争端。
案件审理
2017年12月16日
最高人民法院就西勘院与凯奇莱公司的合作勘查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西勘院与凯奇莱公司签订的《合作勘查合同书》有效,双方继续履行;西勘院在判决生效后的15日内,向凯奇莱公司支付违约金1365万元。
2017年12月21日
终审判决结果送达双方当事人,并于当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
2018年9月26日
凯奇莱案二审卷宗归档,完整保存在最高人民法院档案处。
突生波折
2018年12月26日
有媒体刊发
《陕北千亿矿权案卷宗在审理机关丢失》报道,指出多位知情人士向记者表示确实曾发生卷宗丢失情况:在作出判决前一年的2016年11月下旬,该案二审全部卷宗一次性丢失,事发地点正是审理该案的有关单位。在丢失前的20多天,赵发琦公开实名举报陕西省主要领导干预该案,并指责此前有司枉法裁判。
2018年12月27日
最高法院就媒体报道“凯奇莱案”二审全部卷宗疑丢失一事作出回应:该报道和言论均没有任何事实和证据证明,属于谣言。
2018年12月29日
微博账号“崔永元”发博文质疑矿权案卷宗丢失。
2018年12月29日晚
最高人民法院回应崔永元质疑卷宗丢失,表示已启动调查程序。
2019年1月8日
中央政法委牵头调查“凯奇莱案”卷宗丢失等问题。
真相大白
2019年2月22日
陕西榆林
“凯奇莱案”卷宗丢失等问题调查结果公布,卷宗丢失系最高法民一庭助理审判员王林清本人故意所为,因其在工作中对单位产生不满而窃取相关案卷材料。同时,王林清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已移交公安。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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