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公诉一起敲诈勒索案

西部法制报 2020-01-18 00:49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刘慧记者张建伟)近日,榆林市府谷县检察院依法对刘某某、李某两名被告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经营罪、诈骗罪一案提起公诉。

经查,2016年7月至2018年8月,被告人刘某某、李某等人纠集在一起,在府谷县、神木市等地的工矿企业、工业园区内,以曝光被害人单位不利情况相要挟,多次敲诈被害人及其单位钱财,逐渐成为长期盘踞在府谷境内的恶势力,在府谷县及周边地区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依据刘某某、李某两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府谷县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33万元;被告人刘某某犯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罚金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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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府谷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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