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检察院起诉一起非法传销案
本报讯(通讯员马露月)近日,榆林市府谷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对被告人闫某某、杨某某向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以闫某某、杨某某为首的传销组织,以“国家政策支持,互帮互助共同致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为幌子,以每人投资4.98万元加入民间自愿互助理财便能收到450万元回报为诱饵,通过拉人头、交会费、逐级返利等方式,引诱他人加入传销组织,不断发展下线会员,并通过层层晋升的方式,形成“金字塔”传销网络人员关系。截止到案发,该组织涉案金额达71.9万余元。
府谷县检察院通过办理该案震慑了犯罪分子,同时,让人民群众了解了什么是传销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彰显了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传销犯罪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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