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检察院起诉一起非法传销案

西部法制报 2020-01-16 04:30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马露月)近日,榆林市府谷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对被告人闫某某、杨某某向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以闫某某、杨某某为首的传销组织,以“国家政策支持,互帮互助共同致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为幌子,以每人投资4.98万元加入民间自愿互助理财便能收到450万元回报为诱饵,通过拉人头、交会费、逐级返利等方式,引诱他人加入传销组织,不断发展下线会员,并通过层层晋升的方式,形成“金字塔”传销网络人员关系。截止到案发,该组织涉案金额达71.9万余元。

府谷县检察院通过办理该案震慑了犯罪分子,同时,让人民群众了解了什么是传销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彰显了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传销犯罪的决心。

新闻推荐

府谷县凝聚“巡察+审计”监督合力让全面从严治党直抵“神经末梢”

本报记者吴杰通讯员张新宇煤炭运销管理站12名职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县纪委监委纪律审察和监察调察;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

府谷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府谷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