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上亿元 府谷两人被公诉

华商报 2019-12-25 01:58 大字

华商报榆林讯(记者 祁铭 通讯员 张莎)12月9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被告人王某某、朱某某提起公诉。

涉案的王某某和朱某某是从2011年开始打着购买煤矿的名义,以月利率2分、2.2分、2.5分和3分的高额利率为诱饵,通过现金或者转帐的方式向公众吸收存款,将吸收的存款用来购买煤矿股份。截至案发,共有118名被害人报案,王某某和朱某某共吸收存款本金人民币1.1958亿元,仅给被害人偿还本金384.15万元,结算利息926.99万元。

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以案释法,警示人民群众面对“高额回报”的投资项目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不被“蝇头小利”所打动,不被“高额回报”所迷惑,远离非法集资,保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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