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宾利撞出租车”事故情况 宾利车系租赁肇事司机未酒驾毒驾
本报讯(记者冯晓瑞)2月18日凌晨,环城东路与中山门十字口,一辆牌照为浙B55HD5号宾利轿车与一辆陕AU5780号出租车相撞,致出租车驾驶人当场死亡,出租车内乘客受伤。宾利驾驶人弃车逃逸,当日归案。昨日中午,警方公布事故调查最新进展:肇事宾利为租赁车辆,肇事司机未酒驾毒驾。
据通报,事故发生后10分钟左右,交警碑林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李洁、宋海荣于凌晨4时30分许到达事故现场。经现场查验,宾利轿车前部与出租车左侧驾驶室位置相撞,出租车驾驶员李某某当场死亡,乘客张某某受伤,宾利轿车驾驶员弃车逃逸。
经多方查找,18日9时40分许,交警碑林大队将宾利轿车驾驶员李宇某传唤至办案区调查,民警对其进行抽取血样和尿检,经公安司法鉴定,李宇某血液中未检测出酒精含量,甲基苯丙胺及吗啡检测结果为阴性。
警方通报称,李宇某,1995年4月出生,陕西榆林府谷人,持C1型机动车驾驶证,无固定工作。2月17日下午,李宇某从高新区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赁浙B55HD5号宾利轿车,后李宇某一直使用。2月18日4时20分许,李宇某驾驶宾利轿车沿环城东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中山门十字时,违反交通信号灯,与由西向东正常行驶的陕AU5780号出租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李宇某明知发生严重道路交通事故致对方车辆内人员受伤,现场未拨打120、122,未积极抢救伤者,同车内其他四人弃车逃逸,其行为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
通过事故发生前公安卡口、距事发地200米左右的监控、多方证人证言、驾驶人衣帽特征等证据,公安机关证实:事故发生时确系李宇某驾驶浙B55HD5小型轿车肇事。
目前,肇事司机李宇某已被交警碑林大队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拘留,事故调查及善后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肇事车辆也被交警碑林大队依法暂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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