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巡察监督工作盯日常 抓经常
本报通讯员王树强 李宝山
“从今年3月15日,我们启动第三轮巡察工作以来,截至7月底,共发现问题525个,其中建议反馈整改问题335个,建议转办问题46个,建议移交问题线索144个,月均发现问题170多个。”日前,府谷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告诉笔者。
今年以来,府谷县委巡察办充分发挥“哨兵”和“探头”作用。强化问题导向、职责担当、制度执行、结果应用,创新巡察方法,科学谋划,统筹安排,在信息深度公开、线索深挖细掘上动脑筋、出实招,注重“下沉一级”访线索,使巡察监督“触角”进一步向基层延伸。
1、发现问题采取“一事一议一报告一入册”
该巡察办针对问题导向不明的问题,建立《府谷县巡察了解“四四一”工作制度》,围绕党的领导弱化、党风廉政建设松软等四方面问题,形成“四档十六册”,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采取“一事一议一报告一入册”,同时建立发现问题激励机制,提升巡察发现问题力度。在巡查过程中,结合巡察单位的性质、行业特点、工作重点等,聚焦关键领域,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查找和发现问题。同时巡察中坚持两手抓,既注重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又注重对个性问题深挖细查,一边与被巡察单位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个别谈话,一边深入乡间田头、涉农项目实施相关企业听民意、察实情。
2、坚持原则 敢于“亮剑”
由于巡察人员与巡察对象都固定生活工作在一个区域,基本上是属地巡察、同级巡察,是在“家门口的巡察”。巡察办制定了《府谷县巡察整改督查工作制度》,从督查内容到人员组成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划,要求巡察干部除了具有过硬的能力素质外,还必须具备勇于担当问责、敢于较真碰硬的精神。要坚持原则,敢于“亮剑”,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分清公与私、情与法,做到不为人情所扰,不为亲情所困,不为友情所累,不为私情所惑,树立巡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社会监督不可少。县委巡察办注重前移反映举报受理关口、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将巡察公告张贴范围扩大至被巡察乡镇所辖的所有村组,通过广泛公布县委巡察组的进驻时间、受理信访时间、办公地点、工作人员、信访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等信息,切实扩大干部群众知晓面,有力推动巡察工作全覆盖。
3、从“蛛丝马迹”中查线索
该巡察办在巡察过程中注重从问题中要线索,做到互通有无、有的放矢;在调阅会议记录、查看财务账等资料时,注重从“蛛丝马迹”中查线索,做到环环相扣、相互印证;在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所属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的过程中,认真做好信访登记工作,确保移交线索事实清楚、内容明确。注重“下沉一级”访线索,有效避免偏听偏信,同时将个别谈话对象扩大至被巡察单位在职和退休人员、服务对象,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二次访谈,既注重从共性中提炼问题,也注重从谈话人流露的情绪和“弦外音”中捕捉有价值的信息,努力做到从谈话中听线索。
“我们现在已经完成第三轮巡察工作,发现很多被巡察单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必须结合巡察反馈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今后我们巡察办将着眼于提升巡察工作深度和力度,适时开展‘回头看\’,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巡察办负责人介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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