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要告冯小刚
近日,广东人潘金莲把电影《我不是潘金莲》告上了法庭,称电影侵犯了其名誉权,加上电影《我不是潘金莲》里面女主角一直很轴地告状也是因名誉权,所以这起3月21日开庭的起诉案吸引了全国的关注。网友甚至调侃:“哎呦,告错人了,应该告的是施耐庵啊!”
潘氏宗亲会要给“先人”正名
《我不是潘金莲》是改编自刘震云同名小说的电影,讲述了一个叫李雪莲的女人,因为被丈夫骂是潘金莲,一状告了10年,她要对所有人说:“我不是潘金莲。”而且电影开头还加了一句旁白:“自宋朝到如今,人们都把不正经的女人称为潘金莲。”
这个情节引发了全国潘氏宗亲会的不满,认为该影片有损潘氏名誉。去年8月下旬,潘家的一个全国微信群里,就有人表示冯小刚这部电影“好像有点侮辱先人的意思”。一番法律素材准备后,他们还在合肥开了一个“潘氏后裔为蒙冤先人正名座谈会”,50多个全国各省宗亲会的核心骨干出席了会议,共同发起正名行动。他们在发现无法找到潘金莲真正的后人后,就找到了很多现在名字也叫潘金莲的人,想让她们起诉,但不少人觉得不光彩而不肯。后来,广东省增城市民潘金莲同意了。
广东的潘金莲以电影“直接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使原告在精神上遭受到严重伤害,该电影令原告及其家人名誉受损,不但原告精神上极其压抑、苦闷,而且让潘氏家族整体社会评价急剧降低,因此将冯小刚、刘震云等9人告上法庭。
冯小刚刘震云等未现身庭审
由于被告方只有5人参加,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布,原定于2016年12月28日上午开庭的这起案件延期审理。2017年3月21日上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潘金莲起诉冯小刚等9人一案,冯小刚、刘震云、范冰冰等均未现身法庭,只委托了律师参与庭审。
而冯小刚、刘震云等人的代理人则认为,《我不是潘金莲》中的潘金莲,是指历史小说中的潘金莲,而不是原告广东增城的潘金莲。“历史人物与现实生活中的人同名同姓,但是两码事。”因此,被告方认为电影并未构成对原告名誉侵权,不同意庭外调解。
由于广东的潘金莲病情危重,也未前往北京开庭。
庭审至上午11时30分结束,法庭宣布休庭,4月9日宣判。
学术界不认可其有历史原型
长篇小说《水浒传》广为流传,“潘金莲”在民间成为一个坏女人的形象注解。本次庭审中,《清河县志》是原告方的关键证据。潘氏宗亲会潘孝林表示,广东潘金莲的起诉得到了海内外潘氏宗亲的广泛支持,“还有潘氏族人写了倡议书,试图正本溯源,还原历史上真实的潘金莲和其丈夫武植。”
《清河县志》记载,潘金莲原型本人并非“不正经的女人”,更不是荡妇,而是贤良温淑的大家闺秀、贝州潘知州的千金小姐。
就此,记者采访了南京大学文学院对古代小说很有研究的苗怀明教授,他一听记者的讲述后也是乐了:“其实我经常遇到这样的事情,有自称周瑜后人的人给我写信说《三国演义》里面把周瑜写的那么心胸狭窄而且也不帅,其实我们周瑜很豁达、很帅的啊……还有自称孙悟空后人、武大郎后人的。”
苗教授称,他是中国金瓶梅学会理事,虽然潘金莲这三个字非常有名气,虽然常有人跳出来说她有原型,但其实证据没有,论证也不充分,学术界并不认可。
网友评论,要告就告施耐庵
这个诉讼案一披露,围观的网友们也是“炸”了:冯小刚导演估计从未想过,自己会因导演一部与历史小说中人物同名的电影而被起诉,大家纷纷表示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
有网友说,哎呦,告错人了,用现在社交网络来说,冯小刚就是个“转发”者,充其量在“转发”时加了“评论”。几百年以来,“转发+评论”潘金莲的人多了,冤有头,债有主,原帖是施耐庵发的,好像罗贯中也参与了,潘金莲应该去告施耐庵和罗贯中。
还有网友说,虽然有不少专家做过考证,认为《水浒传》中的潘金莲存在原型,疑为宋代某女子。但是,《水浒传》毕竟是一部小说,对人物的加工在所难免,说只是同名也没啥问题,潘氏族人又何必将《水浒传》中的潘金莲往自己身上凑呢?难道以后影视作品里的人物都不能取名字了,都用ABCD来代替吗?如果这能胜诉,那么西门庆、潘仁美的棺材板也怕是按不住了。本报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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