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姥姥家的香烟盒上有个美人抱着琵琶烫着卷发喜欢
小时候,姥姥家的香烟盒上有个美人,抱着琵琶,烫着卷发。
喜欢她,不仅因为那胭脂的面色,纤纤的手指,更因为那一袭旗袍,玫红底色撒满柔白茉莉的旗袍,我欢天喜地地从姥姥手里抠来那个烟盒。姥姥是一个没落资本家最小的女儿,再没落,也是有三两件乡下人不曾见过的宝贝的,洋烟盒就是其中一件。
那个年代,乡下人,一色的蓝黑粗布的衣裳,四季如此。人体的附着色彩远不如土地,土地还有个季节轮回,夏季还会姹紫嫣红一阵子。
姥姥也有过一件旗袍的,蓝灰格子棉布,纹路很细,质地很轻柔。那个年代,是资本家的女儿不是件好事,有旗袍也不是件好事,没见姥姥穿过。只是在夏季的午后,大家都去农忙了,我央求姥姥从柜子底下翻出那旗袍来,趴在旗袍上面仔细地看。袖口和领口还镶着银线绣的云朵花边,青布盘扣的针脚细得像蚂蚁触角,我大呼小叫地拍手称漂亮。姥姥就微微笑着说,等你长大了给你穿吧。
我于是拼命盼望自己长大。可是我太瘦弱了,长了好几年,旗袍还是长过我的个头那么多。
那件旗袍被大我八岁的三姨妈给穿上了。那个夏天,三姨妈的全身在庄稼地里晒得黝黑发亮,那件旗袍在她身上变得褶皱和丑陋,所以我并未生气她抢了“我”的旗袍,反而,我心里徒生了莫名的怜悯。
渐渐地我长大了,随父亲返城。人们的衣服式样渐渐多了起来,各种各样的颜色,多到让人目不暇接,旗袍,就像一个时代,淡出了我的记忆和物欲。直到自己长大为女人。
旗袍做嫁衣,是最美丽、最含蓄、最庄严,也是最性感的选择。
娶我的人,抚摸着领口那颗严严实实的盘扣,说了一夜柔情蜜语,十二月迟迟的晨曦照进窗幔,照着我的旗袍,粉红的锦缎,含羞的牡丹,隔壁十二月的炉火噼啪作响,我蜷缩在一个怀抱里,舍不得闭眼,仿佛一闭眼,这一生一世就错过去了。
电影《2046》,让我这个爱旗袍的女人,过足了眼瘾。这部电影的故事情节本来就有些晦涩难懂,后来都渐渐就忘光了,只剩下女人和旗袍在镜头里切换。当然,我知道,影片里纠缠的还是爱情。旗袍也许原本就与爱情有关。
十月是我们分手的日子。那个秋天比以往的更像秋天,街上行人很少,小城安静得能听见落叶的哭泣,我裹在黑丝绒旗袍里。黑丝绒是最黑的颜色,我面色苍白,目光空洞地踩着冰凉的石板街。旗袍没有口袋,我的手只能握住我的手,没有人跟我的心情一样,没有人记住我转身的速度,没有人看见我背影的黑丝绒的颜色。
也许由于发胖了的原因,此后多年我不再穿旗袍,也不再画旗袍仕女图。后来有许多明星甚至外国明星穿旗袍,在我眼里,都没有了值得拍手惊艳的效果。旗袍本没有变。变的是我。那段时光是漫长的、封闭的、暗淡的。
我应该遇见一个人的时候,我遇见了他。我很是惊奇,他第一次送我礼物,是一件紫蓝碎花的旗袍,是现代版的旗袍,不再有手工盘扣,扣子是暖玉色的琉璃做的,精致玲珑,后面是长拉链,从颈窝到腰部,每一处都那么帖切。我配了一条浅咖的真丝披肩,与他同行在夜色里的长安街。四月的晚风吹送着玉兰花香,我那天化了淡妆,长发挽成发髻,被老外拦住要求合影。他就站到远处去看着傻乐,我们对视,微笑。我还是害羞,虽然那时三十六岁了,他叫我傻丫头。
我很爱很爱他。这是人懂得爱之后的爱,是灵魂与精神的共鸣与皈依。他喜欢国学、国画,喜欢传统文化,喜欢旗袍。那段日子,除了休息、爬山之外,我都穿着旗袍,穿着旗袍,就是穿着幸福。但最终因为许多未曾预料的事由,我们各奔东西。
后来的日子,已经与旗袍无关了,爱情和婚姻,在岁月的洗礼里变得淡淡的。我对于旗袍的喜欢平静于对一切事物的喜欢,甚至一直反感外国人穿旗袍的我,竟然渐渐喜欢她们。那些金发碧眼的美人穿着玲珑有致的旗袍,也另有味道吧。甚至于,摆摊的、卖菜的和骑电动车上班的都有穿着旗袍的。在以前我会认为她们多少有些神经了,但是现在,我也喜欢她们。她们爱旗袍,至少比我执著;她们喜欢旗袍,一定是被爱包裹着、幸福着;她们要穿给爱她们的人看,要给这缤纷的夏天看。
旗袍,在我心里,是爱的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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