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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奇葩征婚眩人耳目

鑫报 2015-05-23 09:49 大字

民国征婚广告

憧憬爱情,古今皆同。宋代大词人辛弃疾写下“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时,正值元宵观灯夜,人来人往。但辛先生眼里只有远处的那个她。近千年后,遥相呼应的梁启超也说:“自怜幽独,伤心人别有怀抱”,可谓深得其意。其实,二位的隔空叹息,既不空前,也不绝后。《诗经》中的《汉广》,描写一位老兄发现“汉有游女”,却“不可求思”,所以只能傻呵呵地亮几句嗓子,来表达心里的愁闷。而到了民国那会儿,帝制废除,思想解放。以前示爱时的欲说还羞,早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得踪迹难寻。单身男女们,纷纷通过“征婚”的方式去追求个人姻缘。这也正符合时下流行的那句口号:如果爱,请大声说出来。

任性征婚广告词

早在1900年前后,蔡元培、章太炎等名流就先举起了征婚招牌。蔡元培先生到底是留洋归来,态度开明,开列的5个条件中,有一多半却是为女方着想:一,女子须不缠足;二,须识字;三,男子不娶妾;四,男死后,女可再嫁;五,夫妇不相合,可离婚。相比之下,章太炎先生的征婚条件还保留着旧文人的一些情调。比如,女方应是个大家闺秀,能写小文章。最重要的,这姑娘须有服从性质。寥寥数语,要求着实不低。但两位都是成名的大人物,有提条件的资本,应者如云自不在话下,最后当然也找到了心目中的如意伴侣。

说到普通人的征婚,那真是千奇百怪,内容各异。1930年第1期的《青天汇刊》上,收录了一位男子的征婚启事。现年24岁的“某君”,准备去欧美国家考察学习,离开之前想找一位女伴。倘若女方也有意出国,“某君”愿意出资赞助;如果不愿意,那待他回来后两人结婚也可。“某君”共提出了6项条件。比如,年龄应在17岁至20岁之间,身家清白,初中毕业及以上(大学生更好),性情温和,思想活泼。还特意指出了对女方身体的期待——“奶部未曾压束者”。如果对方也看过张竞生的《性史》,那就再好不过啦!有符合条件且欲联系者,可写信前来,并附上一张照片。“某君”最后保证:“不合原信寄还,绝对代守秘密”。

无独有偶,该刊物还登载了一位“静娜”女士的文章,好像是对“某君”征婚广告的回应。静娜说,自己年方十九,性格腼腆。走在大街上,看到贼眉鼠目的男士,往往会忐忑不安,面红耳赤。对于“某君”提到的《性史》一书,静娜说曾经也看过,但并不很喜欢,因为作者过于站在男人私利的角度上看问题。不知道“某君”看了上述回应,有什么感觉呢?《青天汇刊》没有继续登载,也就无从得知了。

相比静娜,一位署名“胖的侬”的女孩子所写征婚广告更加别开生面。单看此一笔名,就知道这是位胖姑娘。“胖的侬”说自己除了有些胖,性格方面则很温和。上小学堂的时候,有一个男同学,“人很伶俐,很柔和,又很美丽”。两人互相爱慕,如胶似漆。后来男方托校长前来求亲,不料“胖的侬”之父看到男孩后,极力反对,并对女儿讲出了理由:“你身子已经太胖,性情又如此柔和,若再配上肥的他,将来生的儿子,岂不像胖冬瓜一样?你的性已太和,又配他的柔,将来岂不要软在一堆,变作棉花团吗?”无奈之下,“胖的侬”只好遵命分手,并发出征婚广告,用她的话就是:“能够有一个瘦弱身体、暴烈性的男性来破我的寂寞吗?”

民国单身男女的征婚套路,时人已有观察。对男士而言,“先把选择对象的标准说一说,如‘身家清白\’、‘性情温和\’,然后再将‘家道丰富\’、‘月入颇丰\’等自己的状况表扬一下,于是请应征者将‘玉\’照赐下,以便定夺。”相比之下,大部分的女士征婚则非常务实。1948年第32期的《时报》,提到了一位20岁女士的征婚条件,共有7条,涵盖了工作、学历、年龄、外语水平、车房齐备以及疼爱女人等各个方面。

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今日我们所见所闻的各种征婚版本儿,在民国的征婚广告中,早就司空见惯、付诸实行了。开放勇敢的程度,比之今日,似乎也不落下风。

响应征婚那些糟心事儿

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既然有人主动抛出了橄榄枝,也就少不了积极响应之士。单身男女们,在这方面还是很主动的。毕竟嘛,你情我愿的事儿,何乐而不为呢?征婚者一般会在广告最后留下通信地址,以便有意者直接联络,或委托报社,代为处理。以后两人怎么发展,则凭着缘分造化,暗中私下进行。但也有一些愿意分享心得的人,借着媒体平台,继续公之于众,那些尴尬有趣的糟心事儿也就人尽皆知了。

一位署名“梦想男”的兄弟,看到《青天小报》上登载了“清清楚”女士的征婚广告,心痒难耐,跃跃欲试。后来鼓足勇气,干脆以登报的方式直接应征。他先是佩服这位女士,能够想出在彩票上加播广告的方式,来公开自己的“脱单”愿望,并继续说,我可是中过荷兰彩票大奖的人,运气着实不赖,当然也借此暗示自己经济条件还可以。郁闷的是,“自行车老早已有,不过要玉人作伴”,单身的人存钱再多又如何呢?所以真诚希望和该女士成为朋友,进而发展为恋人。“到那时卿卿我我,逛逛自行车,用真正的爱情来交换我们的爱。”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有辆自行车确已条件不错,难怪“梦想男”会屡次提及。只不过,该女士的真意乃是发售彩票,征婚的事也就不了了之,再无下文。

当然,遇到一些通过间接方式征婚的人,报纸编辑们还会化身为感情理疗师,当面进行回应。一位叫何蘅的男士曾给《西风信箱》写信说:爱情这东西,虽然不是什么大事儿,但也很重要。白天忙于事业,晚上回到家就会感到无比寂寞。“这种生活是很危险的。如果延长下去,不但自身终身痛苦,且会影响到国家、社会方面。”大谈了一番对爱情的认识之后,何先生话锋一转,说到自己身上:我现在27岁,上过大学,工作不错,养活两三个人没问题。只是过去一直脸皮较薄,没有和女生交往的经验,所以至今还单身。因此,各位编辑同志们,能否帮我介绍一位女朋友呢?进而列出了心仪女生的各项条件,包括年龄、样貌、品德、思想、工作等方面。不过何先生说了,“我择配的条件只是这样简单”。假如有人愿意,即便是离过婚的,我也愿意托付终身。编辑们看过何先生的陈述和要求,通过《西风信箱》回复道,现在国家半新半旧,择偶困难的人着实不少,我们对你表示同情。但你应该知道,爱情嘛,缘分很重要。因此,“世界上尽多着好女子,还是抱着自信的心去找,到处去找吧”。说白了,爱莫能助,好自为之。

帮不上忙,倒也无妨,《西风信箱》至少给读者提供了一个抒发感情的平台。况且,言者无心,听者有意,说不定会有某位单身女士前来主动联系,上演一出佳话,这大概也是该信箱特意将此信登出的深层含义。但还有另一种情况,人家诚意求偶,却遇到无聊人的骚扰,以致把事情搞砸了。姚淑琴女士的经历就很值得同情。作为上过学的新式人物,姚女士反对包办婚姻,所以发布广告来征婚。当然,她的条件有点高,加起来开列了10余项。广告刚出,有位叫“合格的我”的老兄,就曾善意提醒说,现在坏男人很多,姚女士最好多个心眼,不要上了他们的当。果不其然,有一位男子直接把信寄到了姚家。猥亵不堪的信文,被姚女士的老叔父看个正着,气得大骂“岂有此理”。姚女士的母亲听说后,也大为光火,没有了以往的好脸色,对姚女士的限制自此倍加严格。姚女士无法,只得忍气吞声。姻缘未成,闹剧先行,这大概是姚女士始料未及的了。

诱惑与风险并存

爱情很美好,征婚须谨慎。通过报纸,单身男女们吐露寂寞之苦,希望在茫茫人海寻找有缘人。但人心难测,仅凭几句征婚广告词儿,还真不好判定对方到底是何情形。1932年,“方子”女士写过一篇《征婚的秘密》。文中披露说,有一些征婚的男士,“不过闲来无事,想跟女同胞寻寻开心”。更有甚者,则以征婚为名来谋财图利,“他们的人格,简直是卑污到不消提起”。结果,那些出于好奇的单纯女士,就容易落入圈套,上当受骗。

“方子”的话,在另一位女士那里得到了印证。该女士有一位朋友,看到报纸上某男子的征婚广告,说自己是个海归,现年28岁,正在机关担任要职,想找个女子做终身伴侣。其朋友当时父丧母病,生活困难,也急切找个丈夫作为依靠。于是写信表露真心,并约定了会面。不见不知道,一见吓一跳。陪同朋友一道前往的这位女士,推测那男人少说也有36岁了,而且嬉皮笑脸,没个正经。聊了几句,更是处处露馅。那男子非但没有留过洋,连中学都没进,还老着脸皮说“美国的牛津大学”如何如何。更可恨的是,该男子已有妻子,只是想花500块钱再找个小妾。愤怒的女士和她朋友,把该男子臭骂一通,自此对广告征婚也存了怀疑和戒备。

与之类似,女子征婚也不见得句句实话,虚报年龄、夸张长相的所在多有。1936年某期的《春色》杂志上,有一幅漫画,名为“征婚”。画中站着一位白发苍苍、身形佝偻的老太太,正与沙发上坐着的青年男子谈话。旁边加注了对话内容:“女:‘先生,我就是来应征的\’。男:‘那么……你为什么不像那张相片美丽呢?\’女:‘那张相片是我44年前所拍的啊!’”如此滑稽和讽刺的对答,说明征婚相亲之时,表述和事实经常会不一致,稍不留神就浪费感情,大失所望。

五花八门的征婚广告,的确眩人耳目,真假难辨。1946年,范大林写过一篇《漫谈征婚征友》,把各类征婚广告划分为3种:普通的、良善的、恶意的。以恶意的来说,从文字就能看出其目的不纯。例如,“本人29岁,英俊富有,诚征20岁至27岁,貌美多情、善于交际者为友。除供膳宿外,月酬××元。”范先生给出的建议是,假如男女双方不以金钱为目的,广告征婚还是可以提倡的。

范先生的态度总体上比较平和,有人则强烈反对广告征婚。理由是,征婚甚至是试婚的人,没有几个出于诚意——男的是想找个泄欲工具,女的则是贪图钱财。这种行为,与旧社会的“姘居”无异,简直伤风败俗之极啊。还有人分析说,征婚条件中动不动就要求大学毕业、资产丰厚,像极了买卖式的旧制婚姻。这样的要求,“要想求得真正爱情的结合,恐非易事吧?”

虽然有反对和争议,但征婚广告仍然市场良好,足见群众需求之迫切。对于征婚的态度,1930年代有两位人士的讨论很值得留意。“唐山客”在谈择妻标准时说,不要太看重对方的外貌,像自己这样肤色较黑的男子,真找个如花似玉的娇妻,“难保她不为浪蝶狂蜂所勾引,说不定叫我做一做巫人,戴一戴绿帽”。只要性格和蔼,身体健康也就可以了。更何况,“情人眼里出西施,或者比自己还丑的,但自有情郎看见,和西施般也未可定。”他还引用了一个比喻,“百货中百客,伯母中大伯”。

作为回应,“女书记”写了篇《择夫谈》。她比较赞同“唐山客”的观点,并且说女性找对象时,父母之言可以听,但也不要盲听、尽听。“自己务把心地放沉来,以锐利的眼光和见解,察对方的性情、学问,品行端正,身体健全,有办事能力,便可以行。至于家财势力,有自然很好,无亦不必强求。”最后,“女书记”还进一步提醒各位女同胞:“万不可自高身价,一切不在眼中。等待吾们花容月貌的时期过去了,恐怕择夫又有些不能如意了。”可惜的是,这种声音在当时只是昙花一现,并没有得到多少呼应。据《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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