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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法文化汤 萍(右江区)

百色早报 2014-09-03 23:58 大字

 

獬豸,传说是一种似羊非羊,似鹿非鹿,头上长着一只角,毛色发青的神兽。在古代如有双方争执不下的案件,裁决者只要把獬豸牵上来,它就会用它的独角去抵触有过错的人。

《獬豸的投影——中国法文化》是一部介绍中国法律文化的书籍,但书中既没有晦涩难懂的词汇,也没有干燥乏味的说理,而是在讲述故事的过程中捕捉法律文化映射的历史细节,用生动活泼的笔墨、诙谐幽默的文风还原了有血有肉的历史,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仿佛穿越了时空,在历史的长河中随心采撷。

文中以历史事件的片段、一部小说中的情节,抑或是一句古语中的词汇作为标题,既精炼得当,又吸引眼球。例如“君子读书不读律”、“捶楚之下,何求而不得?”、“夫妻双双得以把家还的前提”、“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样我们习以为常的语句,来做为文中的小标题,使读者阅读兴趣油然而生。“‘大块吃肉\’表现的造反精神”这样的标题一出,读者的眼球瞬间被吸引,看过《水浒传》的读者肯定对梁山好汉“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豪举并不陌生,为何这一举动会跟造反扯上关系呢?好奇心的驱使会让你更饶有兴趣地往下读,等读完后,读者也不禁为作者独特敏锐的视角、犀利深刻的笔触所折服。

文章以历史小故事为线,将一颗颗历史法律文化珍珠给串起来,让读者能在纷繁复杂的历史事件中抽丝剥茧,找到法文化的宝藏,从而实现“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的预期。就拿“‘大块吃肉\’表现的造反精神”为例,我们可以看到作者从以下几个角度展开论述:一是英雄大块吃的大多数是牛肉,《水浒传》中描写到屠牛、吃牛肉的情景就有一百三十四处。而作者为什么要花这么多笔墨在吃牛肉上呢?原来从春秋开始牛被用于农耕,战国时以农立国,牛成为国家的“战略物资”从而衍生出了很多将牛上升到战略高度保护的法律。如秦朝法律曾规定“盗马者死、盗牛着加”,汉朝时“法禁杀牛,违之者诛”,《唐律疏议》中规定屠牛是应处以徒刑的犯罪。二是历代法律如此严禁屠牛乃至禁食牛肉,因此允许吃牛肉往往成为一项朝廷的恩典。例如两汉的时候,朝廷遇到喜庆的事,常常会下诏赐民“百户牛酒”。如此一来,英雄豪杰这样“大块吃肉”的造反形象也就呼之欲出了。

在文中,作者擅于用新颖生动的比喻将博大精深的法文化讲得深入浅出。就拿《层层累积的清官形象》这篇为例,其中有这样一个比喻颇为精彩:“大抵历史人物就像是一个箭垛(箭靶),当时及后来人记载和评价就如同射到箭垛上的箭矢,越是著名的人物,这种射上去的箭矢就越多,以至于后人远远地望去,只能看到那密密麻麻的箭矢而看不到箭垛本身。”作者以这样一个比喻揭示了今人看到的历史人物,是记载者、评论者自己观点的发挥和再发挥,与原来的主人公也就相去甚远了。例如,包青天就是一个层积的箭垛式人物。同时代记载的包拯是一个直言不讳、经常抨击宰执大臣的直臣,给人留下了一个清廉忠臣的形象。在此之后,戏曲中的包拯又演化为一个横跨阴阳两界的大侦探,百姓更是将包拯比作不受关节门道影响的阎罗王,以歌颂其铁面无私的形象。再到明清时候,包拯又被“圣化”为一名大智大勇的忠臣、法官形象。因此,清官就是一个根据文化发展不断累积的形象。

这是一本似小说而非小说的法文化书籍,作者以自己敏锐的洞悉力在浩瀚的历史海洋中为我们采撷最美的文化珍珠,再用自己深厚的写作功底将这些熠熠生辉的珍珠给串连起来。因此,此书不愧为法文化书籍中光彩夺目的黑珍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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