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音》失实 判赔10万
赵鸿飞
据《京华时报》报道 《知音》杂志一篇题为《北漂女孩午夜梦魇约会明星男友前路几何》(以下简称“《北》文”)的文章,讲述了一名女孩与男友争执后离开,并在天津火车站附近遭民工奸杀的故事。网友人肉搜索发现,男主人公是出演《神雕侠侣》、《太祖秘史》等多部影视剧的演员赵鸿飞。负面评价给赵鸿飞带来巨大压力,他于是起诉《知音》、文章作者天津民警张某及转载网站,追讨百万“名誉费”。一审法院判决赵鸿飞获赔73万余元。10日记者获悉,北京市一中院撤销赔偿63万余元经济损失的判决,只认定了10万元的精神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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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搜出男主人公
演员赵鸿飞以该文章侵犯名誉权和人格权为由,将《知音》杂志的出版方湖北知音期刊出版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章作者天津市公安局民警张某,以及转载文章的赛尔网络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北》文描述了一个女孩被奸杀的过程。文章称,2007年10月10日晚,天津火车站附近,一名民工企图强奸一名年轻女孩,虽然女孩在反抗中咬掉了民工的舌头,但最终还是被民工杀害。文中所有人物都使用了化名,男主人公叫李晨枫,女主人公叫陈丽阳。文章写道,“李晨枫的身份让办案民警颇感吃惊,24岁的李晨枫毕业于北京一家电影学院表演系,一直以来大多出演古装剧,在电视剧《神雕侠侣》、《太祖秘史》等多部古装剧中担当大梁,他英俊飘逸的扮相一直被观众所津津乐道。李晨枫与许多明星大腕如宁静、唐国强、斯琴高娃、谢霆锋、伊能静等演过对手戏,被喻为内地新晋‘实力派小生\’……”
赵鸿飞一方指出,文章介绍了“李晨枫”所出演的剧目、毕业院校甚至是居住地址。而文章中点名介绍的3部电视剧,恰恰只有赵鸿飞一个人同时出演了,让网友一搜便知男主人公就是赵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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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情节被指胡编乱造
赵鸿飞在起诉书中称,文章捏造了他的私生活,将与杀人案件毫无关系的他牵扯进去,并恶意丑化成一名冷酷无情、道德败坏、无耻至极的感情背叛者。
据了解,赵鸿飞提交了他于2008年5月7日与《九鼎迷踪》摄制组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由他扮演藤伟,并向赵鸿飞支付62.5万元片酬。此外还提交了摄制组于2008年6月8日向他出具的解约通知书,称“摄制组看到了相关网络及网民对赵鸿飞的一些微词,虽然不一定真实,但毕竟产生了不良影响,为了保障整个拍摄及后期发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决定终止与赵鸿飞的合作。
知音公司和作者张某则称,没有虚构事实。文章是以发生在天津市的一则真实案例为背景,警醒广大女性加强自身防范意识的评论性文章。“赵鸿飞与被害人之间的事是被公安局和司法机关记录在案的事实,因此该文不属于民法所保护的个人隐私”。此外,知音公司和张某还提出,网络上对赵鸿飞的评价属于不了解真相的广大网友自身的主观感受和断章取义,不能作为赵鸿飞社会评价降低的依据。赛尔公司则称,网络上的信息并非他们发布,而且已将相关内容删除,因而不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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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判赔10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文中虽使用了化名,但文章的一些描写使读者能够推定男主人公就是赵鸿飞。法院认为,文章直接诱导读者对赵鸿飞做出不良的社会评价,令大部分读者认为赵鸿飞是不负责任、绝情、心狠之人,因而张某的文章已构成对赵鸿飞名誉的侵害,张某应承担民事责任。法院判决,知音公司和张某赔偿赵鸿飞精神损害10万元,并在《知音》上刊登致歉声明。
知音公司和张某随后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对赵鸿飞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后认为,不能认定赵鸿飞的经济损失与其隐私受到侵害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而维持了一审法院刊登致歉声明和10万元精神损失赔偿的判决,撤销了一审法院63万余元直接经济损失的判决。改判后,记者问赵鸿飞的律师对判决如何评价,他答复称需商议后再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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