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召开研讨会呼吁地方立法 从源头上遏制家庭暴力
11月25日是第十个“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主题是“促进男性参与,消除对妇女的暴力”。11月24日,省妇联召开了“反对家庭暴力,促进社会和谐”研讨会。省委政法委、省政协、省检察院、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和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以及律师、心理咨询师一起,分析四川省家庭暴力的现状、产生的原因及对策。
家庭暴力投诉居高不下
省妇联副主席徐亚荣通报说,四川省家庭暴力发生率居高不下。据调查,家庭暴力投诉一直是妇联系统信访接待中的热点问题,所占比重最大,约占25%左右。2009年1至9月全省妇联系统接待家庭暴力投诉占婚姻家庭类投诉的35%。而且,这一数字可能并没有完全反映全部情况,因为许多女性认为家庭暴力是生活中正常的一部分。
家庭暴力呈现多样化
从省妇联接待来信来访情况看,家庭暴力除了殴打、捆绑、拘禁等肢体暴力形式,还包括威胁、恐吓、辱骂等精神虐待形式。近年来,性暴力、婚内强奸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在受过良好教育的社会群体中,冷暴力问题也有增多的趋势。一些丈夫长达1年甚至数年不与妻子说一句话,有的妇女遭受这样的精神暴力达几十年,可这样的婚姻还维持着。
致伤致死案件增加
“近年来,妇联接到家庭暴力投诉中致伤、致残、致死案件增多,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前3个季度四川省就发生18起。”许亚荣说,据世界卫生组织的一项最新报告表明,中国妇女的自杀比例排在世界第三位,比男性高出25%,并且大部分出现在贫困和农村地区。这其中有不少是由于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走上轻生道路的。
家庭暴力社会危害大
许亚荣说,家庭暴力对未成年子女的心灵伤害是永久的。在家庭暴力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孩子会有诸多心理和行为障碍,例如精神紧张、自卑与自私等,易形成古怪、孤僻的性格,长大后他们很可能成为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另外,家庭暴力导致家庭解体、犯罪增多,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据有关资料显示,家庭暴力成为引起婚姻关系破裂的主要原因,约占离婚案件的30%,个别地区达50%。当前四川省因家庭、婚恋等矛盾引发的刑事案件也较为突出。据了解,四川省某女子监狱在押女犯中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占7.04%。
制止家庭暴力需要法律保障
针对四川省家庭暴力现象复杂,参会人员一致认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需要法律的保障,更需要全社会的参与,需要女性自我维权意识的提高,更需要男性观念的转变。省政法委副巡视员牛盛新说,要依法坚决打击“家庭暴力”行为。2005年,省妇联与省公安厅、民政厅联合建立了“甘肃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预警处理工作制度”,各地公安机关在110指挥中心建立了反家庭暴力投诉点。凡涉及家庭暴力的报警,无论其构不构成刑事犯罪,公安机关都及时出警,迅速制止。
地方性立法势在必行
与会人员提出,家庭暴力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建立一套运行有效的工作机制和社会救助体系。公安、法院、检察、司法、妇联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切实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伤残鉴定、咨询投诉、心理疏导、精神慰籍、贫困救助等为一体的维权服务网络。更重要的是,必须推动四川省出台地方立法,,让广大妇女远离家庭暴力,共建平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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