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劣迹艺人不让演戏就能直播带货吗?

四川法制报 2021-09-08 00:45 大字

近日,针对流量至上、“饭圈”乱象、艺人违法失德等文娱领域出现的问题,中宣部印发《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对违法失德艺人的惩处力度,禁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复出。

记者梳理发现,近期有吴亦凡、张哲瀚等多名艺人被列入劣迹艺人,被行业实行“封杀”;同时,之前一些违法失德艺人如范冰冰、黄海波等正通过各种途径回归大众视野,有的通过网络平台直播带货,依然赚得盆满钵满。

面对这种情况,有人支持有人忧。支持者认为,艺人也是普通人,犯了错应当给其改过自新的机会;反对者提出,对劣迹艺人进行“封杀”,不能仅限于传统的影视领域,还应该拓展到互联网平台。

违法失德被“封杀”对艺人要求应更高

最近一段时间,娱乐圈“大地震”——多名艺人因违法失德被官方通报,被行业协会除名,其作品被各大平台下架,微博等社交媒体账号被封。对此,网友称之为“全网封杀”。

8月15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发出公告,经协会道德自律委员会评议认为,演员张哲瀚在日本参观靖国神社等行为存在严重不当,根据《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规定,要求会员单位对其进行从业抵制。

8月17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就吴亦凡作品下架一事答记者问。该协会秘书处负责人表示,各大网络视听平台已下架吴亦凡相关作品,百度给其打上了“违法失德艺人”数据标签,微博禁言,“协会决不为违法失德人员提供出镜发声的机会和平台,决不让这些人员和作品在网络视听行业有立足之地”。

而在过去几年里,还有范冰冰、黄海波、柯震东等多名艺人因偷逃税、嫖娼、吸毒等问题被“全网封杀”。

“全网封杀”,不给立足之地,为何要对劣迹艺人如此严厉?

“之所以成为劣迹艺人,是因为其触犯道德底线乃至违法犯罪,如果让劣迹艺人再次引流、流量变现,会导致一些低龄粉丝树立错误的价值观和消费理念,因此必须严惩劣迹艺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敏说。

违法失德艺人回归有人支持有人反对

在吴亦凡、张哲瀚等多名劣迹艺人被“封杀”,很多影视网络平台已“查无此人”之际,范冰冰、黄海波等曾被“封杀”的劣迹艺人正在或已经重回公众视野,活跃于各类活动或网络平台。

两年前被依法征收超8亿元补缴税款及罚款的范冰冰,当下经常出席一些时尚活动、登上时尚杂志,其微博粉丝6400万、小红书粉丝1238万、抖音粉丝669万,还推出了自己的面膜品牌并在网上售卖。2019年10月,她在一场直播带货中与某网红一起出镜,几分钟就拿下超千万元销售额。

曾因嫖娼被收容教育6个月的黄海波,目前正通过拥有169万粉丝的抖音账号发布短视频教授表演技巧,并带有话题“黄海波表演研习社”。在他的抖音评论中,有网友呼吁“快回来拍戏”,称“只是犯了点男人的小错误,还是期待你的作品”。

记者梳理发现,不管是范冰冰、黄海波,还是柯震东、罗志祥,对于这些违法失德艺人“重出江湖”,网友们的争论很大,一方坚持已经付出了代价、应当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另一方则认为必须坚决抵制、一封到底。

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当下,艺人已不再完全借助于传统影视平台发展,更多是依靠网络平台及网络流量。那么,对违法失德艺人的惩处,应不应该拓展、延伸至网络平台?

多名受访专家持肯定态度。他们认为,让劣迹艺人活跃在网络平台上,容易让公众认为对劣迹艺人惩处不到位,艺人违法失德却依旧过得潇洒,这会给社会带来一定的负面价值取向。

平台担负监管责任不能只看经济效益

于网络平台方而言,对使用网络平台的劣迹艺人又应当负怎样的监管责任呢?

2020年11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秀场直播和电商直播管理的通知》已明确,网络秀场直播平台、电商直播平台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不为违法失德艺人提供公开出镜发声机会,防范遏制炫富拜金、低俗媚俗等不良风气在直播领域滋生蔓延,冲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污染网络视听生态。

谈到网络平台的责任,国家一级导演、中国电视剧导演委员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车径行认为,一些网络平台对于劣迹艺人的出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网络平台决不能唯收视率、点击率论,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作为公共媒体的社会责任。“有的网络平台对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耽改’之风等视而不见,甚至推波助澜,应当加强整治。”

“网络平台要有职业良心和承担维护良好文化环境的社会责任心,应该做过滤器而非不良风气的助推器。当前,需要完善传媒法律法规,规范和推动网络平台创新发展。”车径行说。据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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