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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的假冒网红食品怎样监管? 今日快评

皖江晚报 2017-06-16 11:43 大字

近日,湖南民警在巡逻中查出一个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假冒食品的特大跨省团伙。在伪装成农户的非法地下作坊中,警方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刑事拘留11人,查扣假冒伪劣产品、半成品千余斤,涉案金额上千万元。(6月15日楚天都市报)

“成本仅2块!你在朋友圈买的网红食品可能全是假货”——看到这样的标题,你也许会感到震惊,不是朋友圈里的朋友吗,怎么这么坑人?假冒网红食品通过微商销售,无疑滥用了人们对朋友圈的信任。其实,现在的朋友圈早就不纯洁了,所谓朋友,现实中可能根本就不认识,赚钱很重要的,就像赵本山的小品,哪能“不要自行车”呢?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微商的从业人数已逾千万,市场规模超过900亿元。假冒伪劣商品盛行、消费者维权难等问题,以及商家无节制发展代理、非法集资等症结,让微商问题时常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同时也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

微商与电子商务最大的不同在于,它是依托于社交软件的,个人向朋友圈小范围发布信息,不用实名登记,不用缴保证金,没有信用评价和第三方支付保护等规则。如果你到淘宝买东西,有平台商为你保驾护航,在你收货之前对方是收不到钱的,如果给差评对方会被降低星级,卖假货被投诉甚至有可能被封店,所有这些,在微商里都是没有的。

因为这些原因,微信购物相当于只是一种公民个人私下交易,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并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只能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解决。可打官司哪有那么容易,消费者举证难度很大,诉讼过程又旷日持久,大多数消费者最后都无奈吃了哑巴亏。

当然,任何新生事物都不可能尽善尽美,有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无视问题。如何规范管理朋友圈里的微商?办法无非两点:一是社交平台要加强对微商的监管,二是应尽快将微商纳入法律规范的范畴。但在这些老生常谈之外,真正重要的恐怕还是我们每个人自己。唯有自己眼睛睁得够大,才不至于为了贪图一点便宜,买了假冒网红食品。

朋友圈不是垃圾场,朋友圈是你的个人形象展示墙。这意味着,我们发朋友圈,也得考虑一下朋友们的观感,特别是自己的形象。至于那种老喜欢在朋友圈发小广告卖各种东西的,虽然朋友圈并不存在使用公约,也没有每日发送限制,还只能点赞不能点踩,但我们至少还可以选择“不看他的朋友圈”。

总之,睁大眼睛不图便宜,自己选择自己负责,这是最可行的办法。□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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