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还是模仿秀,要划清法律界限
近日在苏州举办的一场商业活动中,一名山寨明星“月光伍佰”假冒伍佰出席表演被粉丝识破,甚至引起了伍佰本人的关注。伍佰通过经纪公司发表公开声明,请粉丝们谨防受骗。据了解,类似山寨明星冒充本尊行骗的事例近年来已是屡见不鲜。(据6月1日《北京青年报》)
这年头,谁还没见过山寨版明星。现在各地商业演出活动很多,对明星的需求量也很大,但是明星数量是有限的,特别是那些一线明星更为稀缺,他们的演出、代言价码很高,而且有钱也不一定能请到。如此,就给那些依靠模仿明星为生的人,创造了浑水摸鱼的机会,商家也得以通过山寨明星忽悠消费者,花钱少效果也不差。而且三四线城市的人,本来对明星的了解就不多,明星还是山寨明星傻傻分不清楚,很容易被蒙骗过去。
前些年,各地电视台娱乐节目经常举办明星模仿秀,很多人通过模仿明星而进入演艺行业,只要是明星,后面都有一堆人模仿。而部分模仿秀出身的人,就是山寨明星的来源。有些人才艺较好、模仿能力强,甚至充当明星的替身,比如周润发、梁朝伟的替身等。但模仿秀幸运儿毕竟是极少数,大部分人缺乏演艺能力,发展际遇也有限,只能去三四线小城市跑场,依靠模仿明星赚个辛苦钱。
如果模仿者和商家在演出之前,就告知观众,其并非真正的明星,只是一场模仿秀罢了,那么也就属于正常的模仿明星演出,并无违规行为。但若事前没有告知是模仿秀,而是有意模糊介绍,甚至于公然打着明星的旗号,让观众误以为是明星本人在演出,利用粉丝对明星的崇拜圈人气、捞钱,则就属于商业欺诈。可见,究竟属于山寨明星还是模仿秀,要讲清楚,需要划清法律界限,避免产生侵权行为。
明星是自带人气的IP,本身就有一定的商业价值,一线明星均组建有团队,请专业人士为其打理业务和生活,一言一行都要分外注意,以维护自身形象和商业价值。如果被山寨版明星冒充的话,就会影响到个人形象,有损商业利益,不仅明星会受到经济损失,连代言品牌也会受到影响。因此,对于山寨明星的侵权行为,明星和代言品牌不应轻易放过,需要走法律途径维权,让山寨明星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以遏制泛滥成灾的侵权行为。至于正常的模仿秀,则不必太过在意,只要没有越过法律界限,就是合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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