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郑爽”售卖韩团歌曲 已构成侵权 微博开小号、向粉丝讨钱,记者采访律师解疑
整整一周多的时间,疑似演员郑爽的微博小号@Yeah虚拟小号持续登上热搜榜。因该账号发布的小狗照片被粉丝确认为郑爽家的狗,其父亲的微博曾@过该账号。加之郑爽从未出面否认过开小号一事,其粉丝在评论区默认该账号就是偶像,让众人确信@Yeah虚拟小号即为郑爽本人。短短几日,粉丝数已达150万。
从最初被媒体曝光抽烟照,官方后援会宣布解散,到在疑似小号上“向粉丝要钱”“给红包就互关”“1元售卖小狗照片及韩团歌曲”。郑爽事件持续发酵。
@Yeah虚拟小号账号注册于2016年8月,显示首条微博为今年1月中旬发布,内容是“无证据污蔑别人”。从2月中旬开始,该用户多次发表“长诗”类文章,内容天马行空,有提到“粉丝”“水军”等字眼,还曾爆粗口。此外,其还发布过“穷疯了”“200和你互粉”等内容,并在微博橱窗功能内以1元价格出售小狗照片、韩团歌曲。
不过,很多内容在发布后即被删除,截至发稿时该用户已发微博6条。橱窗内的两款“商品”,小狗照片销量5253件,韩团歌曲销量973件。
在被调侃“放飞自我”之外,也有网友质疑,此账号是否真为郑爽本人?其“挣钱”行为是否涉嫌违法?新浪微博作为第三方平台,对此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日前,记者亲自购买了该用户售出的产品,并采访了专业律师进行解答,而新浪微博方面则表示对此事不做回应。
(小 白)
【亲测橱窗功能】
事件发生后,记者亲自购买了@Yeah虚拟小号的微博橱窗中上传的韩团歌曲。截至发稿时,该商品一直处于待发货状态,且该订单显示:如卖家在购买商品后7天内未发货,订单将自动关闭。
这也就意味着,虽然其微博橱窗中的两件商品均已有出售记录,若@Yeah虚拟小号不确认发货,交易就不能完成,买家的付款将被自动退回。
【律师说法】
●窦龙斌,知识产权金融律师、央视《法律讲堂》主讲律师
问题1:如果疑似郑爽的小号并非是她本人,作为平台方的新浪微博是否该承担法律责任?
窦龙斌律师:如果小号并非郑爽本人注册并使用,郑爽有权以自身名义通知平台,对该小号及其发布的链接采取包括封号、屏蔽、删除、断开链接等方式,防止侵害进一步扩大。第三方平台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的,才需与实际注册小号用户一同承担连带责任。
问题2:如果小号确实是郑爽本人,那她向粉丝索要金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
窦龙斌律师:在假定小号用户就是郑爽的前提下,她暗示或要求粉丝给钱后,粉丝打赏以及私信发红包的行为,可视作粉丝对其实施无偿赠予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问题3:疑似小号在微博橱窗功能中出售小狗照片及韩团歌曲,这种行为是否不妥?
窦龙斌律师:向粉丝出售自家小狗照片,应视作双方的买卖行为,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规定,该交易属合法行为。但其若是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有偿使用韩团歌曲,则构成对著作权的侵权。著作权人有权要求其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针对文中提到的,即使“交易未成功,卖家退款”也不影响侵权的构成,只会影响“侵权方违法所得”中的金额计算,意味着该行为仍属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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