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蓉起诉王宝强侵犯名誉权 要求删除微博并道歉
就在王宝强赶赴北京朝阳人民法院起诉妻子马蓉离婚之后,8月16日一早,马蓉委托律师到朝阳人民法院立案,以名誉侵权为由起诉王宝强删除8月14日00时21分发布的微博并赔礼道歉。
马蓉在起诉书中称,其与王宝强系夫妻关系,8月14日00时21分王宝强在其实名认证个人微博中发布声明。该微博发布后,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基于前述造谣内容,对其进行大肆诋毁、谩骂,甚至连两个年幼的孩子都不放过。马蓉认为上述内容对其构成造谣诋毁,系恶意对其进行人身攻击,王宝强所发布的造谣诽谤言论给其个人名誉和社会评价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并给其造成极其严重的精神损害。
为维护合法权益,减少因王宝强行为给两个年幼孩子所造成的心理创伤,诉至法院,要求王宝强停止侵权,立即删除2016年8月14日00时21分发布的微博,并在其个人微博首页置顶赔礼道歉连续不低于30天。
据了解,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北京朝阳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对此,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凝认为,只要王宝强拿得出出轨的证据就不造成名誉侵害。离婚、侵权这两起案子互不干扰。
刘凝介绍,王宝强在凌晨发布的离婚声明中描述了几个事实,包括马蓉和经纪人出轨的情况,是否侵权则要看描述的这个事实是否存在真实性的问题。根据民事法律的谁主张谁举证,既然王宝强说妻子有外遇,那么这起名誉侵权官司中,就需要王宝强拿出妻子有外遇的证据。
即使马蓉有外遇,王宝强是否也构成侵权?刘凝介绍,这涉及隐私权,如果是外人爆料马蓉出轨则涉及侵犯隐私权,但是王宝强作为马蓉的丈夫,本身出轨涉及他的利益,因此他爆料并不侵犯隐私权。
这边离婚那边侵权,两个案子是否有牵绊?刘凝介绍,这个案子并不复杂,人与人之间有不同的法律关系,是不是同一个当事人不重要,争议的是否为一个案由。王宝强起诉的是离婚案由,其妻子起诉侵权是另一个案由。首先,不可能合并审理;其次,的确在法律实践中,有一个案子的审理以另一个案子审理结果为前提的情况,但是这两起案子不存在这个问题,“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事,会正常按照法院排期走”。
□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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