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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宗宪涉掏空案定案 被判22个月缓刑3年

百色早报 2016-06-18 09:47 大字

 

台湾艺人吴宗宪被指控掏空上柜公司“联明行动科技”(以下简称联明)一案,涉嫌违反证券交易法。此前,台北地院判吴宗宪1年10个月、缓刑3年,条件是必须支付公库300万新台币(约人民币61万元)。台北高等法院6月16日宣判,因吴宗宪未上诉,全案定案,维持一审判决。依照法律,吴宗宪3年内若再涉刑案被判有罪,将被撤销缓刑,入狱服刑。

台北高等法院审理联明掏空一案,认定许丰暘,涉嫌与董事、前妻,与友人包括吴宗宪等共11人,多次掏空联明资产2亿多新台币(约人民币0.4亿元),并炒作联明股价,违约交割3000多万新台币(约人民币610万元)。一审宣判时,有5名被告和吴宗宪一样,获缓刑3年,均未上诉。台北高等法院16日针对提起上诉的许丰暘等另外6人做宣判,判处许丰暘14年6个月、杨咏泣4年10个月,前董事长刘东易、王明松等4人分别被判1年7个月至4年8个月不等刑期。仍可上诉。

一审宣判时,吴宗宪曾在微博发表声明,指称自己是无端遭受牵连,相信法律会还他清白,但如今高院维持一审判决,判吴宗宪1年10个月、缓刑3年,全案定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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