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娱乐> 明星新闻> 正文

倪妮起诉天涯索赔百万双方接受调解

北部湾晨报 2015-07-23 09:47 大字

称天涯论坛5名用户在2015年3月发布其“整容”、“插刀女王”、“说谎”等不实攻击言论,女星倪妮将运营天涯论坛的公司诉至法院,索赔经济损失、精神损失及律师费等106万元。21日上午,该案在北京朝阳法院开庭审理。

被指“插刀女王”倪妮索赔106万

原告诉称,倪妮系我国知名女演员,2011年出演张艺谋导演的《金陵十三钗》,并凭借此片获得多项国际国内大奖。其后又主演了《杀戒》、《匆匆那年》等多部影视作品,具有较高的人气和知名度。

当天的庭审中,双方都由代理律师出庭。倪妮诉称,2015年3月,她获知被告天涯社区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官微“天涯娱乐八卦”中发布有损其名誉的微博及原文链接。该微博原文由天涯论坛用户“艾弥和思”发布于被告网站“天涯论坛”中,并同时附有4条涉嫌侵犯原告名誉权的链接,涉及另四名天涯论坛用户。内容包括“整容”“插刀女王”“说谎”等攻击原告的言辞。倪妮认为这5名天涯用户利用网络恶意诽谤、不经求证即行转发,侵害了其名誉权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断开侵权链接、公布五用户信息并追加为本案被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款106万元。

倪妮的代理人表示,这些帖子包含攻击性的不实内容,点击量有的达到十几万次,致使倪妮受到众多误解和舆论攻击,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同时,也使得原告社会评价急剧降低,已构成对原告倪妮名誉的侵害。

天涯:涉案帖非公司发布已删除

被告天涯论坛公司辩称,侵权帖子并非天涯发布,而是5名用户发布的,天涯公司没有侵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天涯社区的注册协议,由发帖人自行承担责任,故原告主张追加发帖人为本案共同被告的请求,天涯公司没有异议。

被告称,原告是公众人物,其名誉权的保护范围应小于普通人,涉案帖子内容不构成侵权。涉案帖子是网民针对原告参与的综艺节目及原告参加各种活动时的表现发表的个人看法,有力挺原告的,也有质疑原告的。原告作为明星,其在消费公共利益的同时,应当对这些可能造成的轻微损害予以容忍与理解。

被告表示,为规避诉讼的风险,天涯于4月23日已将涉案内容全部删除,因此,无论帖子是否侵权,天涯都不应当承担任何责任。“退一步而言,即使构成侵权,也应是在侵权行为发生地、即帖子发布的板块道歉,不应当在首页或者报纸上道歉。而原告没有证据证明其有50万元的经济损失等,请求法院予以驳回。”

庭审结束后,双方均同意接受调解,法官宣布给予双方15天的调解期。(新浪网)

新闻推荐

李冰冰否认与范冰冰不和称撞脸杨幂荣幸

最近,某杂志推出汇聚了刘嘉玲、李冰冰、范冰冰、赵薇、章子怡、汤唯等十位国内一线女星和模特的封面,引来不少吐槽。几位女性有的造型和妆容雷人,有的几乎被P得变了形。除此之外,她们如何分组以及如...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