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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若琳零收入为由欲解约拒履约造成公司损失寰宇称要追究到底

北部湾晨报 2014-05-30 03:17 大字

2014年4月,香港艺人江若琳发律师信,以零收入为由向经纪公司寰宇艺人经纪公司提出解约。江若琳表示,2004年与寰宇艺人经纪公司签下15年合约,其中前10年是不可解除的“死约”,后5年是可以解除的“生约”,“死约”5月4日到期。5月28日,寰宇艺人经纪公司透露,江若琳已正式拒绝履行余下的五年合约,且拒绝接拍公司为其接洽的钱国伟导演的新片《辣警霸王花》,更拒接公司高层及经纪人电话,导致一些商业活动的流失为公司造成了很大的损失,寰宇老板林小明说:“必须维护合约精神,官司会打到最后,追究到底。”

寰宇老板林小明表示,江若琳与经纪公司寰宇艺人签下15年合约成为旗下艺人,合约期为15年,前10年已经完成,而之后的5年合约期,公司有权履行而艺人必须遵守。目前寰宇艺人已向江若琳发出律师信,并同时递交了一份由江若琳主演、钱国伟导演执导的电影《辣警霸王花》的合约,目前江若琳的答复期限已到,而她不仅没有续签余下的5年合约,也拒绝了电影合同,进而与寰宇之间的纠纷再度升级,关系进一步恶化。林小明说:“江若琳没有签下电影合约,另外她只完成了最开始10年的工作,但余下5年的工作坚持不履行,明摆着就是她违约,这件事我们已经交给律师跟进,如果需要打官司我们会打到底,追究到底。在官司结束之前,江若琳都是我们寰宇旗下的艺人,她无权私自接洽其他工作或公司。”

据了解,1987年9月出生的江若琳,2005年寰宇老板娘赏识而签约成为寰宇旗下艺人,同年接拍首部电影《17岁的夏天》及电视剧《伙头智多星》和《阿有正传》,2007年涉足歌坛,推出首张个人EP《Innocent》,在积极耕耘歌坛的时候也兼顾影视,2012年参演电影《高举爱》曾提名金像奖最佳女主角,今年1月还参演了新剧《爱闪亮》。 (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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