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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刘诗诗“抢”女一号 姚笛公司索赔420万

桂林晚报 2013-10-04 01:10 大字

姚笛

演员姚笛的经纪公司北京鑫宝源影视投资有限公司起诉称,他们不满电视剧《对不起爱上你》的投资方擅自将原定为女一号的姚笛变更为刘诗诗,为此索赔420万元。近日,密云法院表示将开庭审理此案。

原告称,刘波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聘请姚笛出演其投资制作的电视剧《对不起爱上你》,合同约定刘波传媒支付代理费420万元,如超出5日未按约定支付,鑫宝源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已收取费用,刘波传媒应支付尚未支付的费用,同时赔偿损失。

原告称,公司安排姚笛为该剧预留档期,而被告并未按约定支付合同首付款,还擅自将女一号变更为刘诗诗。公司起诉要求终止双方的代理合同,被告公司按约定支付420万元。

据《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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