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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不甘被主演 出品方:对方不懂法 电影《疯狂的导演》未映先起骂战

达州晚报 2013-08-30 15:10 大字

为了“主演”的署名权,明星大都会争个你死我活,但王宝强却反其道行之——在即将上映的《疯狂的导演》中,被片方捧为“领衔主演”的王宝强怒斥片方恶意炒作,称自己只是客串该片,并晒出合同以正视听。

8月27日下午,该片在石家庄举行首映新闻发布会,王宝强、徐帆、焦恩俊、金铭、刘桦等主演却无一现身。

王宝强:

友情客串无辜“被主演”

早在8月23日,王宝强就发微博称,自己5年前客串电影《冬天不冷》(现名《疯狂的导演》),现在突然被冠上了“领衔主演”的头衔。他斥责片方借用自己的名字炒作,“整部影片我就两场戏,现突变为主演,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说白了我就是一个打酱油的,虽然你们很会忽悠,但我绝不能欺骗观众,大家应该实事求是,让观众自由选择!”

日前,王宝强又晒出当时签订的合同,上面注明他只是该片的客串角色,在剧组拍摄的时间是3天,片酬为1万元。而当时该片的导演也不是宋阳,而是梁韵生。王宝强还晒出一条发自梁韵生的短信:“宝强好,4年前咱在东北拍摄的那部影片,因种种原因无奈,我已主动放弃编剧及导演的署名。”

有网友质疑王宝强的举动是在配合片方炒作,王宝强对此矢口否认:“实话说到底,这部电影真正的编剧及导演都是我梁韵生叔叔,这可是他亲力亲为的心血之作,我不忍他人炒作。老天爷都看着呢,我不会陪你炒作下去,但也要给韵叔还个公道。”

出品方:

要与王宝强对簿公堂

与王宝强针锋相对,该片导演宋阳也通过网络晒出一份合同。合同中表明,王宝强共参加4天的拍摄,片方可以“领衔主演”的名义将“王宝强”用于该片演员字幕表,以及与该片有关的宣传资料及印刷品、海报中。不过,这份合同上并无王宝强的签名。有业内人士质疑:“如果按照合同所说,王宝强是主演,但拍摄时间却只有4天,就是微电影也拍不了这么快啊!”

在前日的发布会上,出品方强调,已经联系王宝强工作室,要求其更正微博内容并道歉,片方同时保留法律诉讼权利。制片人杨小秋表示,拍摄之初,经王宝强本人要求,和当时王宝强的经纪公司华谊签署了包括“领衔主演”等在内的多项协议条款,不知道王宝强微博上晒出的另一份合同是哪来的。至于王宝强微博提到的梁韵生,只是主创者之一,拍摄前期就离开了剧组。

宋阳还暗指王宝强不懂法,“每个人对法律的认知都与其知识水平有关,这事不是我们在炒作,因为也不是我们先挑起来的,况且任何人做出不负责任的事对我们影片的宣传都是无益的。” 

(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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