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人一年赚了17亿元 税务稽查盯上明星天价收入
一份名人收入榜单,让明星收入再次引起热议。近日公布的2017年中国名人收入榜单上,100位名人去年一年的总收入达到70亿9530万元,其中前十名的收入共计近17亿元。范冰冰以2亿4400万拔得头筹,鹿晗以1亿8160万位居第二,周杰伦以1亿8150万排名第三。而且,榜单中披露的收入主要包括电影电视剧片酬、导演监制费用、数字专辑收入、演唱会门票收入、比赛奖金、代言费用和活动费用等,并不包含名人名下的投资性收入及经营性收入。
明星的天价收入,已引起国家税务局的关注。就在百位名人收入榜单发布的两个月前,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印发了《2017年税务稽查重点工作安排》,明确提出以股权转让、投资公司、基金、证券、演艺公司等行业和领域为切入点,并且选取30名企业高管、演艺明星,将对他们开展个人所得税及相关联的企业所得税检查。
明星的避税问题,不仅是在中国,在全世界也是一个关注度极高而又敏感的问题。那么,明星到底有哪些避税手段呢?
避税手段1
开工作室以个体户纳税
据了解,目前明星基本都是以工作室的名义对外承接广告、拍片等业务。工作室一般是指由几个人或一个人建立的组织,是一处创意生产和工作的空间,形式多种多样,大部分具有公司模式的雏形。
从税收来看,工作室一般是个人独资企业或者有限合伙企业,通俗的解释就是类似工商户,缴税是按照工商户缴纳,纳税时是合并征收。因为影视公司的很多成本没有发票,会计账簿不健全,所以进行合并征收就是合并个人所得税。“演艺人员的工作室,有些只是挂了名并没有真正注册,多数类似于个体工商户。”一位税务业内人士透露。
避税手段2
集中到免税地区开公司
近几年,明星纷纷在税收优惠地区注册公司,还有很多娱乐公司、影视公司也选择在这些地区注册。霍尔果斯就是一个明星公司的集中地。
“一带一路”战略提出后,新疆霍尔果斯成为新的经济特区,实行免税政策,并提供了注册公司快速上市的“绿色通道”。因此,30多位明星、600多家公司在遥远而神秘的霍尔果斯聚集。这个与哈萨克斯坦相望的陆路口岸,因数位明星、导演的“皮包”公司闻名,被一众媒体戏称为“影视圈的半壁江山”。
《乘风破浪》《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有霍尔果斯橙子映像;《大闹天竺》《火锅英雄》有霍尔果斯青春光线;《大鱼海棠》《精灵王座》有霍尔果斯彩条屋影业;《西游伏妖篇》有霍尔果斯和和影业和霍尔果斯联瑞影业……近些年上映的电影片头,总是少不了“霍尔果斯”的身影。
梳理在霍尔果斯注册的影视公司,明星直接担任法人或间接控股的包括吴秀波、黄渤、李湘、刘涛、陈建斌、王学兵、张嘉译、徐静蕾、梁静、吴奇隆、范冰冰、陈坤、关悦、胡军、韩寒、宁浩、张猛、高希希等。另外,还有与明星间接关联的公司,比如杨洋、宋茜、刘颖持股的霍尔果斯悦凯影视。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蒋震认为,现在需要对名人的收入进行全口径管理,除了出场费、代言费、广告收入,股权转让也应该纳入管理口径,未来推进个人所得税的综合与分类改革时,可以考虑把高收入阶层纳入综合计征。据《经济观察报》
新闻推荐
周杰伦在演唱会上4月30日晚,周杰伦在西安举办“地表最强”演唱会时,到了现场点歌环节,却看见保安将一名前排歌迷的灯牌放在地上,便怒斥保安:“把她的灯牌还给她,你不要乱丢我歌迷灯牌,你有没有听到!你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