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春说酷的意义并不是黑超掩面皮裤加身不苟言笑刀枪
李宇春说,酷的意义并不是黑超掩面,皮裤加身,不苟言笑,刀枪不入。
李宇春说得真好。
她被公认为很“酷”,很大意义上是指舞台形象。她所展示的作为明星的魅力,反而是她自己摒弃的那种“酷”:黑超掩面,皮裤加身。但要命的是李宇春有一张白皙的脸,一双分明的眸。这是通常意义上的“酷”的反义词。
所以李宇春身上杂糅的气质,在“酷”与“不酷”之间。有人觉得她酷,有人觉得她像个孩子,不酷。而她觉得酷的人是周迅。
我们再来看周迅。如今她穿香奈儿,平胸,简洁,摩登,话少。而14年前,当小太平揭开昆仑奴的面具那一刻,我觉得这世界真美好。一个演员,能让人在刹那间觉得整个世界都很好,确是一种极大的魅力。
有几个瞬间我很同意李宇春,觉得周迅酷。一是她跟大齐恋爱的时候,被记者撞见为大齐挡酒。二是地震后她来四川做义工,穿着牛仔裤和旧的匡威,刚抽完烟,从车上跳下来。还有今天,我突然得知她40岁了,并且在最近的一次访谈中,谈及衰老。
老人家总有各种酷。陈道明信手临摹的一张小画,被人拿来放到网络上,让大家啧啧不已又觉得意料之中。韩磊在《我是歌手》的舞台上扭了两把脖子,扮个老鹰,就引来无数追捧。就是说,偶尔露真容,是酷的一种。
成双成对是另一种酷。李安拍《色,戒》时,亲自为床戏设计曲别针造型,算够酷了吧。可是太太林惠嘉比他还酷。这位生物学博士羊水破了,自己开着快没汽油的车子来到医院,院方当她是弃妇。
2008年,在法国南部,身为莱卡粉的皮特为《W》杂志拍摄了一周的茱莉。当然,这两口子看上去也很酷,比如总是你穿白的我穿黑的,比如恋爱未公开时化名史密斯夫妇去开房。
皮特镜头下的茱莉穿着宽松的长裤,光着脚,不穿内衣,像个孩童一样咧嘴大笑,露出白白的牙。她眼神里那些强大和锐利被温柔所中和,变得一点都不酷了。
所以很多时候你会发现,我们对一个人是不是酷的判断有着很大程度上的自以为是。比如韩寒。以前总是酷的,头发也不怎么洗,瘦着一张脸,赛车,跟人吵架。现在他乐意和大家一起玩,乐意晒晒韩小野,他很得意,这得意让他在我们面前变得松弛,就不酷了。
谢霆锋出道时也扮酷。但那时我觉得他砸吉他什么的是学了一点酷的皮毛。他长得比较端正,但总是斜睨着一对大眼睛。为此他不得不把一侧的刘海留得很长,用来遮住自己漂亮的双眼皮。
可是后来的谢霆锋是真酷了。他以青年企业家的身份在香港科大发表演讲,英文流畅,笑容真诚,谈论社会如何残酷,人如何忠于自己。再后来他开始跟妈妈学做菜,不可收拾地成了美食家。我无法免俗地认为男人用干净纤长的手做菜很酷。《十二道锋味》是我今年最期待的事情之一。
前段时间,舒淇晒“冯德伦与猫”,很多人翻出莫文蔚在演唱会上唱《他不爱我》来听,那晚莫几度哽咽,当天正好冯德伦与徐若瑄被拍到在一起。于是人们便说冯德伦是渣男。我倒是觉得他很酷,光是他默默地用两个小酒窝就搞定几位女神这件事,便让我三观不正,五体投地。
最近看到最酷的故事有关克拉克·盖博。二战时他的妻子因飞机失事遇难。她在临上飞机前,曾给盖博拍了一份电报说:“亲爱的,你最好去参军。”于是41岁的盖博参加了美国空军,他多次去德国轰炸,很快晋升为少校,拿了十字勋章。希特勒三次想活捉他,都没成功。 酷的人恰恰有致命的柔软和性情,永远真实纯粹做自己,无论在不在江湖———又是李宇春说。同样的,被她拍的周迅说,我很喜欢《龙门飞甲》里的凌雁秋,就是“安心走我路,不问江湖事”。差不多是同一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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