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炒手”月收入过万
2005年湖南卫视《超级女声》成功推出“舞美师”给了许多人启发:原来网络的推广力量可以这么大。短短几年间,“舞美师”已经不是个案,越来越多人学会利用网络的特点进行推广炒作,一个专门从事策划炒作的网络行业正悄然兴起,而据记者了解,该行业中不少“炒手”的月收入达到了几万甚至几十万不等。
一次炒作成本几万元
从事网络策划的王先生前不久刚刚帮助一台演唱会进行了推广炒作。这场“拼盘演唱会”主角是几位实力派歌手。经过仔细观察和与经纪公司的讨论,王先生发现了其中两位曾经有过恋情,并将之放到网上成功炒作了一番。此举至少帮助演唱会多卖了一成以上的门票。
原本已烂熟的娱乐业宣传方式是 “平面+电视+广播+网站”的宣传,而“舞美师”的成功则让他们意识到,有时信息的不确定和神秘感也能充分调动受众的胃口,因此王先生的生意越来越好。王先生透露,通常完成一次策划炒作的投入大约在几万元,刨去成本,利润空间相当可观。“网络炒手”的月薪可上万。
爆料不当容易构成诽谤
网上流传的八卦、新闻,每天都层出不穷。如何才能在茫茫网海中脱颖而出?王先生说了四个字:新鲜特别。于是,追求特别的“料”成了网络生存与否的关键问题。“如果没有,就制造一个出来。 ”
网络发帖虽然自由,但爆料却要当心构成诽谤。律师胡先生告诉记者,帖子信息一旦被证实是虚假的,当事人可以状告发布者诽谤,构成名誉侵权,发布者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即便信息是真实的,而明星的名誉权和隐私权也受到公众知情权的制约,但这并不代表肆意传播明星私生活一定不构成侵权,一旦发生诉讼,判决结果还是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据《新闻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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