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年度会计报表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根据《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有关规定,本行董事会形成了《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予以披露。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节 基本情况简介
1.本行法定中文名称: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宜宾市商业银行(本文简称:本行)
英文名称全称:YIBIN CITYCOMMERCIAL BANK C0.,LTD.
英文名称简称:YIBIN CITY COMMERCIAL BANK
英文名称缩写:YCCBC
2.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大道9号
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1-5103546
传真:0831-5103546
网址:http://www.ybccb.com
电子邮箱:ybdsb3546﹫163.com
3.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
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女学街1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女学街1号
邮政编码:644000
4.其他有关资料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284H251150001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06年12月27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511500797856366D
客户服务电话:96578
第三节 会计数据及业务数据摘要
1.本年度主要利润指标(母公司审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母公司审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每股收益按证监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执行。
2.每股收益使用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3.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母公司审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存款余额包括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活期储蓄存款、定期储蓄存款、财政性存款、保证金存款、结构型存款等。
2.长期存款包括单位定期存款、定期储蓄存款。
4.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监管指标(母公司审计数据)
5.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母公司审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6.报告期内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母公司、集团审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数据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
第四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2.股东情况
(1)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股东总数437户。其中:国家股股东5户,法人股股东35户,个人股股东397户。
(2)报告期末最大十名股东及持股情况
(3)持股5%以上的股东情况
本行持股5%以上的股东共有5户:
①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是以五粮液及其系列酒生产、销售为主要产业,同时生产经营精密塑胶制品、大中小高精尖注射和冲压模具现代制造产业,以及生物工程为发展产业,其成名产品“五粮液酒”是浓香型白酒的杰出代表。
②宜宾市财政局:宜宾市人民政府直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拟定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管理各项市级财政收支、政府非税收入等。
③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直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拟定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管理各项区级财政收支、政府非税收入等。
④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政府直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拟定全区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管理各项区级财政收支、政府非税收入等。
⑤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持有经纪、投行、资管、自营、直投等全牌照的全国性混合所有制证券公司,总部设于武汉。经营范围包括投资银行、投资与研究、资产管理、经纪业务、直接投资、另类投资等。
(4)法人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①超宇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本行98,565,995股质押给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时间自2016年7月1日起。
②成都西南石材城有限公司将持有本行118,800,000股质押给武汉远洲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质押时间自2015年12月31日起;将持有本行11,880,000股质押给武汉远洲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质押时间自2017年1月11日起。上述质押股权已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冻结期限为两年(自2019年8月2日起至2021年8月1日止)。
(5)股权托管情况
截至2020年6月末,本行已将全部股权托管至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由托管机构为本行及本行股东提供登记托管相关服务。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1.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末,经股东大会选举,并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资格核准的董事(独立董事)共12人,具体情况如下:
注:本行于2020年12月27日召开第二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因第四届董事会7名新任董事需获得监管任职资格许可方能履行董事职责,在第四届董事会未达到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取得任职资格许可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和董事长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2)监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末,经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共11人,其中两名外部监事因现为本行独立董事,需待董事会拟任董事获得任职资格批复后到任履职。监事会履职成员9人,具体情况如下:
(3)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2.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1)2020年5月9日,薛峰行长任职资格经四川银保监局批准通过,本行已于2020年5月11日聘任履职。
(2)2020年10月9日,龚玉池副行长任职资格经四川银保监局批准通过,本行已于2020年10月10日聘任履职。
(3)2020年10月15日,赵根董事任职资格经四川银保监局批准通过,本行已于2020年10月16日聘任履职。
(4)2020年10月28日,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免去薛峰行长职务、提名薛峰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长的提案。
(5)2020年10月28日,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免去杨兴旺副行长职务、提名杨兴旺担任行长的提案,本行已聘任其代为履职,其行长任职资格待四川银保监局批复。
(6)2020年11月12日,本行第二十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黄强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意提名薛峰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人选;2020年12月25日,薛峰董事任职资格经四川银保监局批准通过,本行已于当日聘任履职。
(7)2020年12月27日,本行第二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薛峰、杨兴旺、许勇、罗伟、肖玉烽、周芸、毛奎、李正友、赵根、肖维维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选举王擎、姚黎明、罗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部分董事任职资格待四川银保监局批复。
(8)2020年12月27日,本行第二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夏远亮、贾恒、李霜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监事,选举张聚方、陈倩、徐加根、单承戈为第四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9)2021年12月31日,薛峰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职资格经四川银保监局审批通过,本行已于当日聘任履职。
3.员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在岗员工717人,其中:博士2人,占比0.28%,研究生81人,占比11.30%,大学本科学历422人,占比58.86%,大专生192人,占比26.78%,中专及以下学历20人,占比2.79%。
4. 年度薪酬管理情况
(1)薪酬管理架构及决策程序
董事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负责本行的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设计。董事会下设立薪酬委员会,主要职责权限包括:负责制订薪酬政策和制度、对高级管理层的绩效考评以及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等。
(2)年度薪酬总量、受益人及薪酬结构分布
报告期内,全行717名员工在本行领取薪酬,2020年度发放薪酬总量为20,746万元,其中:职工工资16,698万元(固定薪酬6,206万元、可变薪酬10,492万元),福利性收入(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4,048万元。
(3)薪酬与业绩衡量、风险调整情况
本行各层级薪酬与经营业绩、风险控制考核结果挂钩,每年由董事会向经营管理层下达经营目标计划,董事会通过设定经营目标KPI指标,传导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发展战略导向与风险偏好,保障良好发展与稳健经营。经营管理层将经营KPI指标分解落实至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实施薪酬与经营目标挂钩,经过层层考核,按考核结果发放薪酬。
(4)薪酬延期支付和非现金薪酬情况
本行对高级管理人员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实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管理。总行董事长、监事长、行长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的比例为当年绩效薪酬的50%,其他人员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的比例为当年绩效薪酬的40%,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为3年,采用3年分期等额支付的办法从次年起逐年考核兑现。2020年本行执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的员工共305人,2020年度延期支付总额为1,767万元。
报告期,本行按照《宜宾市商业银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管理办理(修订)》及相关制度,共扣回相关人员延期支付的绩效薪酬14万元。报告期内本行未实行股权激励等非现金薪酬制度。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对银行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员工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行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19人,年度薪酬总额(税前)为759.48万元,年度薪酬结构分布情况为:薪酬总额(税前)在70-90万元(含)7人,50-70万元(含)2人,50万元以下10人。报告期内,本行无专职的股东董事及股东监事,也无专职股东董事及股东监事在本行领取薪酬和延期支付的情况。
报告期内,对本行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共305人。报告期内实际领取薪酬总额(税前)为8,451万元。
(6)年度薪酬方案制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本行依据年度经营计划、机构建设及职位编制、薪酬标准、绩效考核等办法,编制薪酬预算,确定年度薪酬总额与实施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2020年本行较好地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指标,主要监管指标满足监管要求。
(7)报告期内,本行未出现超出原定薪酬方案的例外情况。
第六节 公司治理
1.公司治理情况
本行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进行决策、管理,由监事会行使监督职能。本行实行一级法人、分级经营的管理体制。各分支机构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其经营管理活动根据总行授权进行,并对总行负责。报告期内,本行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体系,健全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监督、约束、激励机制,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本行严格按照《公司法》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发布、文件准备、会议报告、审议议案等各环节均严格依法执行,确保了全体股东充分、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质询权。本行股东大会均聘请了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关于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会成员12人,其中:高级管理层成员出任董事3人,股东出任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
报告期内,董事会认真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有效落实监管部门监管意见,科学决策重大经营事项,在资本补充、风险化解、合规内控等方面均发挥了核心作用。董事会下设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内控合规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八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均能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履职。
(3)关于监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末,本行监事会成员9人,其中:职工代表出任监事4人(含监事长1人),股东出任监事3人,外部监事2人。
监事会的人数、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要求。本行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本行重大决策、重要经营活动、内控管理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切实维护了本行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行监事会下设监督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
(4)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履行职责情况
本行现有独立董事3名。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对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日常能积极关注本行发展,及时了解监管政策和行业动态,定期查阅、分析本行各类经营数据情况,提出有效性的建议。积极参加本行董事会,独立审慎地对公司治理、风险管控、激励约束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对增资扩股、高管任免、重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外部审计机构的聘任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促进了本行稳健发展。独立董事在担任委员会主任期间,能认真履行主任职责,按时召开委员会会议,研讨重大事项,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本行现有外部监事2名。报告期内,本行外部监事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履职、财务决策和执行、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激励约束等方面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开展2019年度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成员的履职评价工作,形成履职评价报告。密切关注可能影响本行经营管理以及整体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关注高级管理层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落实情况和对经营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促进经营管理的有序运行。履职中不受本行股东、管理层或者其他与本行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能就问题或需要关注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充分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原则,做好信息披露工作。通过营业场所、宜宾日报、本行网站、互联网媒介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向股东及客户披露本行的相关信息。同时,认真对待股东、客户和社会人士的来信、来电、来访和咨询,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3.三会一层设置
4.分支机构设置
报告期,本行下设39个分支机构,其中:在宜宾设有34个分支机构,覆盖宜宾各区县;在内江设立了1个异地分行。
(下转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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