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老板雇人砍伐111棵桉树 被法院判补栽

宜宾日报 2021-03-15 00:44 大字

本报讯(严春燕)3月11日,叙州区人民法院联合叙州区林业局共同督促滥伐林木一案的曾某某、陈某某在叙州区岷江国有林场进行补植复绿。

参加“补植复绿”的曾某某、陈某某因违反《森林法》规定,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工人砍伐了111棵桉树。叙州区人民法院以滥伐林木罪分别判处二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并判赔了生态修复金,承担生态修复义务。

据悉,2020年叙州区人民法院设立了生态修复金专户,对破坏环境资源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中判赔的生态修复金进行统一管理、使用。此次“补植复绿”是叙州区法院开设生态修复金专户以来第一次按照《宜宾市叙州区生态环境修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使用生态修复金,通过督促异地补植的方式,使被告人对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确保公益诉讼判决结果落地生根,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近年来,叙州区法院始终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坚持“谁破坏、谁修复”的原则,秉持 “重在保护与修复”的审判工作思路,积极引导当事人采取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在实现环境资源保护目的的同时,也给被告人改过自新的机会,探索出“青山+”的环资司法替代性修复之路,实现了环资审判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新闻推荐

叙州区 强化农资市场监管保春耕

本报讯(杨应原)为确保春耕生产有序开展,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近日,叙州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春雷行动2021”,开展农资市场...

宜宾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宜宾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