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州区人民法院:首次启用“电子封条”查封房产保障执行

宜宾晚报 2020-09-11 10:43 大字

晚报讯 9月9日,叙州区人民法院首次启用“电子封条”,对位于翠屏区南街某小区的一处涉案房产启动查封程序。

该房产所涉案件为四川宜宾金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陈某甲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该案在2019年10月经叙州区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法院据此制作了民事调解书,在调解书生效后,陈某甲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致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遂法院使用“电子封条”将其抵押的位于翠屏区南街某小区房屋查封。下一步,法院将对该房屋进行依法拍卖,拍卖所得款项用于偿还申请执行人。

与传统的纸质封条相比,电子封条优势较为明显:一是非常醒目。电子封条呈长方形,覆盖面积远大于纸质封条,上面的“法院查封”“严禁破坏”字样字体较大,警示作用更强烈。二是电子封条较为牢固。电子封条是塑料材料外壳,不怕风雨,相对于传统的封条而言较为牢固,不易被人为损坏。三是视频监控与数据取证。对查封财产情况实时视频监控,当有人试图破坏电子封条时,设备内置的报警器会立即播放执法机关的警告语音,并拍下破坏者的视频照片及时传送至查封管理平台,使得法院能够及时应对,更加精准有效地打击失信和违法行为。四是可视化。通过该平台对被查封人财产查封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案件进展及财产情况进行可视化监管,同时还可通过监控数据进行智能分析,进而全方位提高执行效率,解决执行过程中的涉案财产查封效果不理想等难题。

凝聚了科技力量的电子封条,是通过“互联网+执行”模式打造智慧法院的一个缩影,在科技的“加持”下,有力破解执行难的问题,对维护执行权威方面产生了积极的借鉴价值。

范小平 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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