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民政局:四大项目关心关爱未成年人
日前,记者从宜宾市民政局获悉,该局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童之助、童之家、童之行、童之爱”四大儿童关爱项目,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夯实关爱阵地建设、充实儿童工作队伍建设、切实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关爱,营造了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有利社会环境,进一步加强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完善保障体系开展“童之助”
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900元,机构养育儿童基本生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400元,覆盖895名儿童。
开展“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对91名年满18周岁的孤儿进行资助,在读期间为每人每学年发放1万元助学金。对74名成年孤儿发放就业和住房帮扶金74万元。
开展“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确定14所定点医院提供便捷就医渠道,对医疗自费部分进行资助。
市儿童福利院养育121名孤弃儿童,常态化开展感恩教育等思想道德建设。
夯实关爱阵地建设“童之家”
在市儿童福利院,建成2800平方米的家庭式养育中心、40名儿童已入住,建成1300平方米的婴幼儿托育照护中心,试点开展以人民群众对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现实需求为导向的托育、康复服务。叙州区儿童福利院建成投用,拟开工建设长宁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依托村(社区)阵地、学校等场所,协同妇联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全市已建成“儿童之家”2313个。
充实工作队伍实施“童之行”
随着各级各部门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进一步关心与重视,市民政局设立儿童保障科,负责孤弃儿童保障、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等工作。
市本级及县(区)依托相关机构设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结合乡镇行政区划和村建制调整工作,优化调整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队伍,从党员干部、妇女主任、童伴妈妈等人群中选配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每个乡镇(街道)配备1名督导员,每个村(社区)配备1名儿童主任,纳入全国三留守信息系统动态管理并加强培训,建成“市有机构、县(区)有专人、乡镇(街道)有督导员、村(社区)有儿童主任”的四级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队伍。
动员多种力量参与“童之爱”
关注未成年一直是社会的责任与义务,长期以来,各级各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关爱活动,实现关爱活动常态化。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动态管理精准化提升年”专项行动,投入70万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第三方机构在南溪区、叙州区实施“百镇全村·助爱牵手”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引导市春苗公益助学中心、叙州区春霞关爱儿童志愿者协会、市戎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社会组织参与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协同团委开展“爱心暑托”“童伴计划”项目。倡导关爱儿童、全民行动,社会组织、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社会公众共同开展儿童关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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