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一)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年度会计报表已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根据《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章程》”)有关规定,本行董事会形成了《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予以披露。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节 基本情况简介
1.本行法定中文名称: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宜宾市商业银行(本文简称:本行)
英文名称全称:YIBIN CITY COMMERCIAL BANK C0.,LTD.
英文名称简称:YIBIN CITY COMMERCIAL BANK
英文名称缩写:YCCBC
2.法定代表人:胡岷
联系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大道9号
宜宾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1-5103546
传真:0831-5103546
网址:http://www.ybccb.com
电子邮箱:ybdsb3546﹫163.com
3.注册地址及办公地址
注册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女学街1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女学街1号
邮政编码:644000
4.其他有关资料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284H251150001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2006年12月27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511500797856366D
客户服务电话:96578
第三节 会计数据及业务数据摘要
1.本年度主要利润指标(母公司审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2.截止报告期末前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母公司审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每股收益按证监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加权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执行。
2.每股收益使用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3.截止报告期末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母公司审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存款余额包括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活期储蓄存款、定期储蓄存款、财政性存款、保证金存款、结构型存款等。
2.长期存款包括单位定期存款、定期储蓄存款。
4.截止报告期末前三年监管指标(母公司审计数据)
注:因监管指标调整,2019年调整披露“最大单家非同业集团或经济依存客户风险暴露占一级资本净额比例”、“最大单家非同业单一客户贷款余额占资本净额比例”。
5.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母公司审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6. 报告期内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母公司、集团审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数据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
第四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2.股东情况
(1)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本行股东总数442户。其中:国家股股东4户,法人股股东48户,个人股股东390户。
(2)报告期末最大十名股东及持股情况
(3)持股5%以上的股东情况
本行持股5%以上的股东共有7户:
①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是一家持有经纪、投行、资管、自营、直投等全牌照的全国性混合所有制证券公司,总部设于武汉。经营范围包括投资银行、投资与研究、资产管理、经纪业务、直接投资、另类投资等。
②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是以五粮液及其系列酒生产、销售为主要产业,同时生产经营精密塑胶制品、大中小高精尖注射和冲压模具现代制造产业,以及生物工程为发展产业,其成名产品“五粮液酒”是浓香型白酒的杰出代表。
③嘉兴嘉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主要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软件服务解决方案。经营范围包括:信息技术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计算机硬件及耗材、办公设备、办公自动化产品销售。
④成都西南石材城有限公司:公司主要对西部国际城装饰石材城的市场经营管理;石材城生活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⑤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是省属国有大型企业,经省政府授权负责投资、经营、管理四川省地方电力省级国有资产。经营范围:投资、经营电源、电网,生产、销售电力设备、建筑材料,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技术咨询及服务,房地产开发,宾馆、旅游,项目投资。
⑥四川省物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省属规模最大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四川省政府重点扶持发展的省属国有大型骨干现代物流试点企业、全国综合服务型AAAA级物流企业、四川服务业百强企业、四川省现代物流试点示范工程企业。
⑦超宇集团有限公司:是集产品研发、工程设计、定制生产、安装施工、咨询服务于一体的建筑装饰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业务涉足建筑(建筑幕墙、建筑装饰、建筑智能化、消防、机电安装、门窗、钢结构、园林古建筑等)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土地整理项目投资、酒店餐饮等。
(4)法人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①四川富润企业重组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3.45%)将持有本行41,377,375股质押给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质押时间自2016年1月27日起;将持有本行4,137,738股质押给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质押时间自2018年1月25日起。
②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1%)将持有本行58,930,286股质押给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质押时间自2016年1月27日起;将持有本行5,893,029股质押给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质押时间自2018年1月25日起。
③超宇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46%)将持有本行98,565,995股质押给拉萨昆吾九鼎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质押时间自2016年7月1日起。
④成都西南石材城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89%)将持有本行118,800,000股质押给武汉远洲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质押时间自2015年12月31日起;将持有本行11,880,000股质押给武汉远洲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质押时间自2017年1月11日起。上述质押股权已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冻结期限为两年(自2019年8月2日起至2021年8月1日止)。
(5)报告期末,本行股权未在股权存管机构进行存管。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1.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末,经股东大会选举,并经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资格核准的董事(独立董事)共12人,具体情况如下:
(2)监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末,经股东大会和职工选举的监事(外部监事)和职工监事共10人,具体情况如下:
(3)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2.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1)2019年5月20日,李小波董事任职资格经四川银保监分局审批通过,已于2019年5月20日聘任履职。
(2)2019年8月8日,本行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同意免去张辉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3)2019年8月8日,本行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同意苟银明辞去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4)2019年8月8日,本行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选举许勇、韩诚、鞠晓玲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其董事任职资格经四川银保监分局审批通过,已于2019年12月25日聘任履职。
(5)2019年8月8日,本行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选举赵根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其董事任职资格正在向四川银保监分局申报中。
(6)2019年8月8日,本行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选举罗洎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经四川银保监分局审批通过,已于2019年12月25日聘任履职。
(7)2019年8月8日,本行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同意宋名勇、罗宇龙、张庆、高翔辞去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8)2019年8月8日,本行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选举张玲、贾恒、邓启彬、张聚方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9)2019年12月7日,本行周凯监事因病去逝。
(10)2019年7月18日,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提名黄强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其董事长任职资格正在向四川银保监分局申报中。
(11)2019年7月18日,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同意张可人辞去本行副行长职务。
(12)2019年7月18日,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提名龚玉池担任本行副行长职务,其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正在向四川银保监分局申报中。
(13)2019年12月27日,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同意免去黄强本行行长职务。
(14)2019年12月27日,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提名薛峰担任本行行长职务,其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正在向四川银保监分局申报中。
3.员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共有员工774人,其中在岗员工744人,占比96.12%,内退员工30人,占比3.88%。在岗员工中,按学历划分,其中:博士2人,占比0.27%,研究生83人,占比11.16%,大学本科学历429人,占比57.66%,大专生208人,占比27.96%,中专及以下学历22人,占比2.96%。
4. 年度薪酬管理情况
(1)薪酬管理架构及决策程序
董事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负责本行的薪酬管理制度和政策设计。董事会下设立薪酬管理委员会,由1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董事组成,主要职责权限包括:负责制订薪酬政策和制度、对高级管理层的绩效考评以及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等。
(2)年度薪酬总量、受益人及薪酬结构分布
报告期内,全行774名员工在本行领取薪酬(内退员工已在内退当年一次性计提工资总额),2019年度发放薪酬总量为22,147万元,其中:职工工资16,225万元(固定薪酬6,221万元、可变薪酬10,004万元),福利性收入(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5,922万元。
(3)薪酬与业绩衡量、风险调整情况
本行各层级薪酬与经营业绩、风险控制考核结果挂钩,每年由董事会向经营管理层下达经营目标计划,董事会通过设定经营目标KPI指标传导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稳健经营和发展战略导向。经营管理层将经营KPI指标分解落实至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实施薪酬与经营目标挂钩,经过层层考核,按考核结果发放薪酬。
(4)薪酬延期支付和非现金薪酬情况
本行对高级管理人员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实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管理,其绩效薪酬40%及以上延期三年等额支付,其中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比例为50%。2019年执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的员工共313人,2019年度延期支付总额为1,601万元。
报告期,本行按照《宜宾市商业银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管理办理(修订)》及相关制度,共扣回延期支付的绩效薪酬3.7万元。报告期内本行未实行股权激励等非现金薪酬制度。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对银行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员工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行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20人,年度薪酬总额为581.06(税前),年度薪酬结构分布情况为:报酬数(税前)在70-80万元(含)3人,50-70万元(含)4人,50万元以下13人。报告期内,本行无专职股东董事及股东监事,无在本行领取薪酬和延期支付的情况。
报告期内,对本行风险有重要影响岗位上的员工共313人。报告期内实际领取薪酬总额(税前)为8,150万元。
(6)年度薪酬方案制定及指标完成情况
本行依据年度经营计划、机构建设及职位编制、薪酬标准、绩效考核办法等,编制薪酬预算,确定年度薪酬总额与实施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2019年本行较好地完成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指标,主要监管指标满足监管要求。
(7)报告期内,本行未出现超出原定薪酬方案的例外情况
第六节 公司治理
1.公司治理情况
本行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通过董事会进行决策、管理,由监事会行使监督职能。本行实行一级法人、分级经营的管理体制。各分支机构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其经营管理活动根据总行授权进行,并对总行负责。报告期内,本行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体系,健全科学高效的决策、执行、监督、约束、激励机制,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
(1)关于股东和股东大会
本行严格按照《公司法》和本行《章程》的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发布、文件准备、会议报告、审议议案等各环节均严格依法执行,确保了全体股东充分、平等地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质询权。本行股东大会均聘请了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2)关于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会成员12人,其中:高级管理层成员出任董事3人,股东出任董事6人,独立董事3人。
报告期内,董事会认真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有效落实监管部门监管意见,科学决策重大经营事项。董事会作为公司治理的核心,突出了在资本管理、风险防范、合规内控方面的核心作用,提高了科学决策能力。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内控合规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八个专门委员会。
战略与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由黄强、罗伟、徐姝、李小波4人组成,黄强担任主任委员。
薪酬委员会:由单承戈、徐姝、罗伟、李小波4人组成,独立董事单承戈担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由单承戈、黄强2人组成,独立董事单承戈担任主任委员。
风险管理委员会:由黄强、徐姝、徐加根3人组成,黄强担任主任委员。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徐加根、杨兴旺2人组成,独立董事徐加根担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由徐加根、单承戈、黄强3人组成,独立董事徐加根担任主任委员。
内控合规委员会:由高俊兰、徐加根2人组成,高俊兰担任主任委员。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由徐姝、高俊兰、杨兴旺3人组成,徐姝担任主任委员。
(3)关于监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末,本行监事会成员10人,其中:职工代表出任监事4人(含监事长1人),股东出任监事3人,外部监事3人。
监事会的人数、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要求。本行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本行重大决策、重要经营活动、内控管理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切实维护了本行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行监事会下设监督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
监督委员会:由张聚方、梁幼涛、陈洪3人组成。张聚方担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由谢树江、张聚方、刘万里3人组成。谢树江担任主任委员。
(4)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履行职责情况
本行现有独立董事3名。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并对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日常能积极关注本行发展,定期查看、分析本行各类经营数据情况,及时了解监管政策和行业动态,提出有效性的建议。积极参与本行董事会,独立审慎地对公司治理、风险管控、激励约束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对重大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外部审计机构的聘任发表独立意见,促进了本行稳健发展。独立董事在担任委员会主任期间,能认真履行主任职责,按时召开委员会会议,研讨重大事项,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本行现有外部监事3名。报告期内,本行外部监事能按照《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监事会工作指引》以及《宜宾市商业银行外部监事管理办法》要求,做到诚信、勤勉、独立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特长和不同领域的从业经验,本着对商行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开展对财务、内控管理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密切关注可能影响本行经营管理以及整体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履职中不受本行股东、管理层或者其他与本行存在重大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能就问题或需要关注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报告期内,本行严格按照充分性、完善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原则,做好信息披露工作。通过营业场所、宜宾日报、本行网站、互联网媒介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向股东及客户披露本行的相关信息。同时,认真对待股东、客户和社会人士的来信、来电、来访和咨询,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3.三会一层设置
4.分支机构设置
报告期,本行下设39个分支机构,其中:在宜宾设有34家分支机构,覆盖宜宾各区县;在内江设立了1家异地分行。
第七节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本行于2019年8月8日召开了第二十一次股东大会,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253户,代表股份1,307,272,316股,占总股本1,320,000,019股的99.04%。所代表股份均达到了《公司法》和本行《章程》规定要求。律师事务所律师为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董事会2019年度工作意见》、《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等22项决议,并向股东报告了《监事会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成员2018年度履职评价报告》、《2018年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关联交易情况报告》《监事会对分步兑现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意见》。
第八节 董事会报告
1.董事会日常工作
(1)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情况和决议内容
按照《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及本行《章程》等有关规定,2019年董事会召开2次现场会议和13次通讯表决。董事会一共审议形成了53项决议,形成了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等,强化了董事会职能作用,确保了各项业务正常发展。
(2)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共有75项提案提交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其中股东大会决议22项,董事会决议53项。从监事会对2019年股东大会、董事会形成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执行质量综合评价看,董事会形成的各项决议较为科学、可行,可操作性强。报告期末,在53项董事会决议中,已执行完毕47项,正在执行4项,部分执行2项。
(下转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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