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龙镇:防控疫情与普法同行
晚报讯 “老乡们,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了要依法保护野生动物,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要入刑的,情节特别恶劣的要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在疫情防控期间涉嫌违法的更是要加重处罚。”日前,叙州区双龙镇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据了解,双龙镇从1月27日(大年初三)至今,不断开展普法与疫情防控知识同步宣传,让更多群众参与普法宣传,提高法制意识。
据悉,该镇自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响以来,及时成立了普法工作宣传组,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宣传活动,累计发放法制宣传资料5000余份,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确保老百姓的健康安全。
刘乙利 李杰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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