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江碧透 百舸争流
□邱柏
据《宜宾日报》报道12月16日,五粮液文化研究院成立仪式在宜举行。在笔者看来,五粮液文化研究院的成立,是宜宾白酒文化事业的一次真正觉醒,特别是党委政府更要担当起保护、传承和发扬白酒文化的重任。
宋朝诗人范成大在《七夕到叙州登锁江亭》一诗中写到:东楼锁江两重客,笔墨当代俱诗名。我来但醉春碧酒,星桥脉脉向三更。范大成所说的春碧酒是不是五粮液,无从考证,但春碧酒一定是宜宾历史上的名酒。作为一名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当笔者无意中读到范成大的这首诗时,敏感地认为春碧酒这一宜宾酒文化,一定已经遭遇商标抢注。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中国商标网上,在第三十三类“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国际分类中,输入“碧春”和“春碧“二字,显示注册商标达59件,特别是贵州毕节碧春酒业有限公司早在1986年就已经注册了“碧春”商标。而四川商尊酒业有限公司有碧南春,英兰国际酒业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有碧郎春,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有碧桃春,山西海华酿造有限公司有碧芦春,绵竹市川碧春酒业有限公司有川碧春,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有碧南春等等。为什么五粮液不能有“碧粮春”呢?虽然宜宾从来没有想过要作一作春碧酒文章,但全国各地的白酒企业均是“闻香而来”,并“借香而去”,就连毗邻的泸州市的四川省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也于2018年注册了重碧春商标。
如果说商标相似属于偶然,那么中山市岐墉商贸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10年注册的“锁江春碧酒”就是赤裸裸地“盗版”了。而贵州省仁怀市醉中趣酒业销售有限公司也在2012年注册了醉春碧商标,宜宾的春碧酒成为了典型的墙内不香墙外香。
毫无疑问,有的人、有的企业注册春碧酒及其类似的商标,不是为了使用,而是在等宜宾将来花巨资去赎回,好大赚一笔。在沿海地区,商标抢注已经成为一个十分成熟的“行当”,宜宾的春碧酒被抢注,也说明过去很多年宜宾对白酒文化的研究、保护和利用是极为不够的,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缺少相应的投入。笔者认为,开展白酒文化的研究、保护和利用,一定要坚持市场化的视野,不能将文化与市场相隔离,要提升白酒文化研究的专业性、实用性和针对性。
就拿春碧酒来说,宜宾应及时启动春碧酒的商标注册工作,利用好“撤三”等政策,申请撤销被抢注的注册商标。同时,研究使用好其它法规政策,采取制定春碧酒标准、注册春碧酒企业名称、申请春碧酒商品名称等方式,有序推进春碧酒文化的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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