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女58号 失踪12年后找到家人 却遭遇难回家的尴尬

成都商报 2019-10-09 02:10 大字

母启江确认,手机照片上的人就是女儿母某琼母某琼身后是丰福来的房子

她身材高大魁梧,干活勤快有力气;她精神失常,却写得一手“好字”……一女子生活在深山12年,却始终没有人知道她的名字,大家叫她“无名女”。

今年4月14日,成都商报-红星新闻报道了四川宜宾市叙州区喜捷镇新江村,村民丰福来收留智障女子12年,希望为她找到家人的消息后,全国各地数十条寻人线索指向无名女。

近日,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从宜宾市叙州区警方获悉:经过采集血样比对,确认“无名女”是12年前贵州省赤水市失踪的精神疾病患者母某琼。今年6月中旬,母某琼的父亲等亲人赶到宜宾,在精神病医院看望她。

在这场风波背后,母某琼对自己的命运却一无所知。在医院,她被登记的姓名仍然是“无名女58号”。

找到亲人

警方介入调查

找到她的父亲

“毛阿敏、外婆的妹瓦厂坡王国清、半边田王泽英……”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喜捷镇新江村,64岁村民丰福来家的外墙上写满了碳字,落笔留锋有板有眼,不像孩子涂鸦。

这些碳字出自一名“脑筋失灵”的中年女子之手。该女子流落当地12年,一直跟随丰福来生活。“从女子写得一手好字来看,她不像天生失智。但是其智力失常导致无法沟通交流,我也弄不清她的具体来历。”今年4月,丰福来曾向媒体求助寻找“无名女”的家。

丰福来是新江村土生土长的农民,今年64岁,十三四年前妻子因病去世。他的三个子女,目前都在外地打工,或结婚在外地。丰福来平时除了务农,还在当地场镇治疗跌打损伤。

对于“无名女”的来历,丰福来不愿多谈,声称是有人介绍认识的。也有村民反映无名女是丰福来花5000元钱买来的,但这种说法未得到丰福来承认。

记者早前对“无名女”的报道,迅速引起宜宾市叙州警方的重视,喜捷派出所民警庚即赶到丰福来所在村了解情况。并把“无名女”送往宜宾普安境内的叙州区精神病医院治疗。

6月中旬,一群来自四川泸州合江县的人,辗转赶到丰福来和“无名女”经常赶场的喜捷镇五桂场,找到正在打牌的丰福来。

记者从叙州区警方得到确认,当日来人中的78岁合江县凤鸣镇瓦窑村村民母启江,和无名女一起抽取血样检测,DNA比对结果显示:母启江系无名女的生物学父亲。由此证实“无名女”实为原籍四川合江凤鸣镇村民母某琼。

但此后,亲人们并未将她接回家,甚至也没有再来看她。负责具体承办此事的叙州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联系过母某琼亲人,得到的答复是会尽快再来宜宾将母某琼从医院接出来。

母某琼堂侄女母女士告诉记者,母某琼的父亲母启江打算把女儿从精神病医院接出来,交给丰福来临时照顾看管。但由于母启江患病等原因,一直没有成行。

记者得知,母某琼有个女儿已经长大成人,两个亲弟弟也分别在合江和广东打工。

失踪之谜

先在老家成婚

后改嫁贵州,赶场途中消失

“走失12年,我们都以为死了。” 母某琼的堂嫂王女士说。

母某琼老家“长生沟”位于凤凰山下,与贵州白沙乡平滩村以山沟为界,一座小桥相连川黔两省。母某琼出生于1970年,姐弟四人,母某琼排行老大,初中毕业。母某琼母亲早逝,妹妹已逝,两个亲弟弟,一个在合江,一个在广东阳江打工,78岁老父亲母启江独居在家。

据称,母某琼年轻时高大漂亮,为人勤快,经人介绍与凤鸣村民冯某结婚。生了女儿后,母某琼与丈夫一起到外省打工。但女儿三岁左右时,母某琼突然精神失常,被送回凤鸣村治疗。在此期间,母女又突然同时失踪,后母某琼被从合江县城找到,女儿则至今下落不明。

此后,母某琼和冯某离婚,改嫁给了贵州赤水市白云乡平滩村村民李元奎,户口也迁到了贵州,至今仍处于结婚状态。

贵州赤水凤凰山半山叫“大梗上”的小山脊,就是母某琼和丈夫李元奎的家。李家兄弟二人,各有三间瓦房,母某琼失踪12年来,房子没有多大改变。

李元奎嫂嫂陈女士看了“无名女”的照片和视频后,确认是弟媳妇母某琼。据陈女士回忆,母某琼刚嫁给李元奎时疯疯癫癫,大约治疗两年多后好转,并怀上了孩子。生孩子前,母某琼病情突然恶化,后来几年时好时坏。母某琼失踪前,在李家所生的女儿五六岁。

几位亲人都证实,母某琼失踪前生活能自理,还自己卖东西挣钱。只要不赶场,她就在山上干农活,烧火做饭、洗衣喂猪。“早上天不亮她就上山,天黑别人都回家了,她还在地里干活。”陈女士说。

嫁到贵州后,母某琼仍经常到凤鸣赶场。她一般不会空手来回,总要带点鸡蛋、瓜果去卖,即使无货可卖,也要捎几把楠竹枝条(可以做扫帚)卖。换来的钱,母某琼装在身上,不会交给别人,也不放在家里。所以她刚失踪那阵,堂嫂等亲人都判断“短时间饿不着她”。

王女士不记得母某琼失踪的具体时间,但她非常确信母某琼失踪的前一次赶场,母某琼在凤鸣场上卖了一背篓竹枝,并且在凤鸣场口王女士家里吃了中午饭后才回的家。

“时间应该是农历的七八月间,农村刚收完水稻不久。”陈女士说,因为母某琼勤快、力气大,当年她家承包的稻谷,好多都是母某琼帮她从山上背回家的。最后一口袋谷子,母某琼还跟嫂嫂抢着背。

最后一次赶场,陈女士先出发,母某琼追上来。“我跟她开玩笑,喊你在家看房子,你跟来干啥子?”陈女士回忆,母某琼笑嘻嘻地说:“房子没人背得去,我也要去赶场耍。”到了凤鸣场,各自走散,当天母某琼没有回家,就此失踪了。

母某琼失踪后,李元奎及母家的亲友们以凤鸣为圆心,沿四川、贵州周边乡镇寻找,甚至找过合江县城等地,但是数年寻访均无所获。以至于后来,连父亲母启江都以为女儿已经死了。

从丰福来提供的情况看,他收留无名女已经整整12年,而母某琼娘家人提供的失踪时间也恰好12年左右。由此分析,母某琼在赶场途中于合江县凤鸣一带失踪后,到达了150公里外的宜宾市喜捷镇新江村一带。

“精神虽不正常,但是陌生人带不走她。”几位亲人都这样认为,当年母某琼失踪,应是他人所为。“带走母某琼的人要么是她的熟人,要么她是强行被带走的。”

有宜宾新江村熟悉情况的当地村民称,“无名女”是一个姓罗的男子带过来的,“罗姓男子说该女子是他的妹妹。但口音不同,肯定不是。”

王女士则回忆:“在宜宾,丰福来说是花3000元买的。”

由于母某琼无法正常表达,她“失踪”的真实原因目前仍是一个谜。

现实困境

目前仍未有亲属接其回家

叙州区精神病医院相关人员告诉记者,自从6月份有人到医院看过“无名女”后,至今没有再来确认身份,医院方面也没有得到无名女任何真实的身份信息。在医院,母某琼被登记的病人姓名仍然是“无名女58号”。期间,丰福来每隔十天左右就去看她一次。9月26日,刚刚探视了母某琼的丰福来告诉记者,他愿意跟母某琼生活在一起,照顾她一辈子。

但因为丰福来与母某琼之间没有任何血缘和法定的婚姻关系,丰福来无法从精神病院带走母某琼。

而78岁的父亲母启江认为自己年岁太大,无力承担监护母某琼的责任,他也不会把母某琼接回合江凤鸣生活。

母某琼女儿小李目前在外地打工,她向记者表示,在她印象中,妈妈的精神疾病已经被治好了,精神是正常的。如果妈妈是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抛弃她的,她不会管妈妈;如果妈妈是精神不正常被拐卖,则希望抓到嫌疑人,搞清楚情况再说将来承担责任问题。

记者了解到,李元奎已于几年前跟另一女子生活在一起,虽然没有和母某琼办理离婚手续,但事实上已经另组家庭,目前两人都在外地打工。嫂嫂陈女士说,李元奎已经知道了找回母某琼的消息,但他明确表示不会接收母某琼回家。

专家说法

丈夫应为她的民事行为承担责任

全国律协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婚姻法学研究会会员张承凤律师认为,原则上,法律要求男女双方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方能登记离婚。如果婚后一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配偶就成为其法定第一监护人。

本案中,母某琼在首段婚姻存续期间精神失常,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所谓的“离婚”可能存在程序瑕疵,合法性待定。但是其第二次婚姻,国家婚姻登记机关又向男女双方颁发了结婚证,这又意味着国家承认母某琼第二段婚姻的合法性(当然,基于第一段婚姻离婚存在问题,第二段婚姻是否合法也是有疑问的,况且在办理第二段婚姻登记时,其行为能力是否正常,也是需要考虑的)。

由此,母某琼的现任丈夫李元奎就成了她的法定第一监护人。李元奎不仅不能抛弃、虐待她,还要为她的民事行为承担责任,其父母启江、其女小李、其弟母某伟等是后阶顺位监护人。在没有得到李元奎首肯之前,母启江其实没有权利把母某琼的监护权擅自转让给丰福来。即使母某琼和李元奎解除婚姻关系再与丰福来结婚,也存在操作上的困难。原因是法律本着保护弱者的原则,作为母某琼第一监护人的李元奎,不能自己主张作出解除本人和被本人监护的母某琼的婚姻关系。除非,其他监护人比如母启江和小李等直系亲属,愿意承接母某琼的监护权,并同意被监护人母某琼与配偶李元奎解除婚姻关系。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认为,母某琼应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李元奎为其第一顺位监护人,现李元奎拒绝接收患有精神疾病的母某琼,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夫妻之间相互扶养义务,若情节严重,则涉嫌遗弃罪。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首席记者 罗敏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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