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引领 小农驶入现代农业“快车道”
《四川省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培育行动方案(2019—2022年)》亮点纷呈
□本报记者 刘佳
“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过十亩田,四川山地居多。这次的新政策充分考虑到了我们小农户未来的发展方向。”7月23日,四川省入选全国家庭农场典型案例的宜宾市叙州区稻香种植养殖家庭农场主刘伟感慨地告诉记者,有了政策“加持”,他认为未来农民将不再是一种身份,而是会成为一个职业,通过家庭农场培育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小农户可以更好地步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当天,四川省正式发布《四川省现代农 户 家 庭 农 场 培 育 行 动 方 案(2019-2022 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启动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培育行动。从今年到2022年,全省将分两批次培育家庭农场5000户以上。
“实施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培育行动,具有重要的意义。”省农业农村厅农村改革处二级调研员郑昭阳表示,《行动方案》明确了培育具体路径、激励具体举措,把农户家庭农场发展作为主体中的主体、重点中的重点来抓,以带动更多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作为全国省级层面制定的首个农户家庭农场培育文件,《行动方案》具有不少亮点。
首先是”加盖子“,强调了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的基本特征,结合四川省实际,提出了创建现代农户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例如,从事粮油种植业的,种植面积山区30-100亩,丘区50-200亩,平原100-500亩;从事生猪养殖的,年出栏200-500头,使现代农户家庭农场经营规模既有下限又有上限,防止了脱离实际,片面追求超大规模经营和“一味求大”的简单认定办法。
其次是重培育。《行动方案》明确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要坚持系统化培训,精准化帮扶,常态化管理,多元化联动和规范化认定。
“虽然在2015年,四川省就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做出了政策安排和部署,但并未要求对家庭农场开展认定。”省农业农村厅职业农民与家庭农场发展处处长易飞表示,按照中央的总体要求,此次《行动方案》提出“现代农户家庭农场由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认定,分为省、市、县三级,原则上实行逐级晋升制度”,强调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的主体责任,从而进一步实现了对家庭农场的规范管理。
另外,《行动方案》对于培育对象的遴选程序严格细化,明确由符合条件的对象自愿向村“两委”提出申请,经群众公议、公示无异议后,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推荐,核实无异议后,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定。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对乡镇人民政府推荐的培育对象进行认真审核审批,并联合本级财政报市、省备案。
同时,《行动方案》还加强对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培育工作的动态考核,制定《四川省现代农户家庭农场培育行动考核表》,年终对培育对象和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分2个层次进行考核,确保培育行动扎实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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