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天疯狂盗窃作案6起 两男子获刑10个月
本报讯(钟维聪)近日,叙州区人民法院对去年10月和11月在该区柏溪镇和南岸数个小区疯狂盗窃的贺某和张某作出判决。判处贺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追缴违法所得4320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追缴违法所得2100元。
贺某系叙州区横江镇人,2011年因盗窃罪被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000元,2017年11月19日刑满释放。游手好闲的贺某再次重操旧业,于2018年10月17日上午,通过攀爬、扳烂防护窗的方式,潜入柏溪镇某小区一栋二层住户,盗走现金500元和一个黄金吊。10月21日晚上,贺某采取同样手法入室潜入柏溪镇某小区一栋二层住户,盗得现金400余元和一枚黄金戒指。
10月31日晚,贺某又潜入柏溪镇某一底层住户,盗走现金2600余元。11月6日,贺某伙同自己的同乡张某,分别潜入南岸某小区一层和二层的三个住户家中,共盗得钻戒一枚、手链一条、项链二根、手表一支及现金2100余元。11月7日,贺某和张某在柏溪镇万兴现代城一茶馆内准备销赃时,被叙州区公安分局抓获,当即从贺某身上搜出盗窃所得的手表、钻戒、戒指等赃物。
贺某和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盗窃事实。叙州区人民法院根据贺某和张某的上述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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