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使用“霸王条款”遭调查

宜宾日报 2019-03-07 01:01 大字

本报讯(刘健 文/图)近日,叙州区市场监管局在“春雷行动2019”行动中,成功查获一起餐饮店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有效遏制了消费领域“霸王条款”现象。

日前,该局执法人员在对某餐饮店开展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场所张贴有会员公告,并在公告中声明“所有解释权、使用权归该店所有”。经营者保留最终解释权,属于排除或者限制消费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由于该条款涉嫌违反《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有关规定,该局执法人员已依法对该店进行立案处理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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