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冒充“公司” 要遭

宜宾日报 2019-02-27 01:01 大字

本报讯(宜市监宣)为保障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叙州区工商局开展“春雷行动2019”巡查。

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某婚庆“公司”利用车载广播进行广告宣传,在对其进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无法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法人员遂前往当事人宣传的经营场所作进一步调查,发现当事人仅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当事人为招揽顾客擅自使用公司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和从事经营活动。

由于当事人违反了《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在未依法登记为公司的情况下冒用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目前,已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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