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 多地农户油樟树苗被盗案告破
□贺燕飞 李尚游
“夏安”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宜宾县公安局紧密结合本地治安实际,聚力打击侵财类违法犯罪。近日,在县公安局的统一指挥调度下,刑侦大队联合多个乡镇派出所抓获涉嫌盗窃犯罪嫌疑人4名,成功破获系列盗窃油樟树苗案,涉案金额20余万元。
多个乡镇油樟树苗被盗
宜宾县以樟油产业为主要经济收入来源的农户,遍布县内多个乡镇。2018年4月以来,宜宾县泥溪、古柏、蕨溪、隆兴、李场、永兴等乡镇先后发生10余起油樟树苗被盗案。
接到报警后,宜宾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由刑侦大队牵头,乡镇派出所配合,全力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犯罪嫌疑人浮出水面
走访中,民警发现近期柳嘉镇有农户购买大量油樟树苗进行栽种。通过进一步核查,民警了解到,农户是从一“韩”姓男子手中购买的树苗,但该“韩”姓男子并没有培育油樟树苗,其出售的油樟树苗来源十分可疑。
民警在对“韩”姓男子进行调查发现,其姓名并不真实。“韩”某真实姓名为陈某某,44岁,宜宾县古柏镇人,曾于1994年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案侦民警继续围绕出售来源不明油樟树苗的陈某某进行全面调查。
调查中,与陈某某联系密切的李某某、王某容、王某林进入民警的视线。李某某,55岁,宜宾县永兴镇人,曾先后四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王某容,44岁,宜宾县泥南镇人,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李某某、王某容二人曾因犯盗窃罪,同时被宜宾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有同时在监狱服刑的经历,系狱友关系。王某林,54岁,宜宾县泥南镇人,曾于2008年因犯盗窃罪被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
团伙成员悉数落网
通过侦查,根据李某某、王某容、王某林的活动轨迹分析及案发现场勘查情况,三人存在重大作案嫌疑。
5月17日,案侦组决定兵分三路开展收网行动。刑侦大队民警在永兴镇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抓获,同时,泥南镇派出所民警在泥南镇将犯罪嫌疑人王某容、王某林抓获,古柏镇派出所民警在古柏镇将陈某某抓获。
经审讯,四名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查,2018年4月6日至5月16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伙同王某容、王某林流窜于宜宾县古柏乡、蕨溪镇、李场镇、泥溪镇、隆兴乡、永兴镇等地先后作案12起,盗窃油樟树苗十余万株,以每株0.4元的价格出售给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得赃款5万余元。陈某某再将购买的油樟树苗以每株0.7元、0.9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给他人,非法获利3万余元。
5月18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王某容、王某林涉嫌盗窃罪,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被宜宾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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