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国土资源局 宜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宜县拍〔2018〕1号

宜宾日报 2018-06-21 01:15 大字

[摘要]宜县拍〔2018〕1号

宜宾县2018年第一批拍卖出让土地情况统计表

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宜宾县人民政府批准,宜宾县国土资源局、宜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于2018年7月11日上午10:00时整,在宜宾县城北新区康宁路宜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将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宜宾县县城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指标及要求(详细情况见附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公告中有特殊要求或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凡在我县参与土地竞拍但至今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金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地块均无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申请参加多宗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须按多宗地交纳保证金。

五、报名及截止时间:参加拍卖出让竞买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6月22日起至2018年7月10日上午11:00前(节假日除外),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我局土地利用股办理报名手续。

确认竞买资格时间:我局将在2018年7月10日上午11:0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如有变更,以届时变更公告为准。拍卖出让文件请申请人于2018年6月22日至2018年7月10日(节假日除外)在宜宾县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www.ybx.gov.cn/gtzyj/)下载。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宜宾县柏溪镇县府路176号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利用股

联系人:林先生 程女士 王女士 陈女士

咨询电话:0831-6615319

特此公告

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

(http://www.landchina.com/)

宜宾县国土资源局网站

(http://www.ybx.gov.cn/gtzyj/)

宜宾县国土资源局

宜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6月20日

备注:1.上述拍卖地块的出让条件详见我局拍卖出让文件中的“特别约定”,请竞买者仔细阅读。(拍卖文件在宜宾县国土资源局网站下载)。

2.以上地块规划范围内公共道路、公共绿地上和拍卖地块内的地上杆管线和地下管网线的搬迁和拆除由竞得者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

3.宗地的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以实测交地放线面积为准。

4. 根据县住建城管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要求:(1)竞得人按照每100户(平均每户3人计算)不低于30平方米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当地民政部门;(2)C1-17-1地块内需配建一个对外开放的公厕,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公厕需临街设置);(3)地块内指定区域需配建91840.21平方米的安置房,另地下部分8913.08平方米,包含停车位188个(具体配建方案见附件)。安置房建设手续由获地业主与开发地块同步办理,相关费用由获地业主承担。建设方案按规委会审定方案优先实施,验收后无偿交付政府,时限为获地之日起两年内竣工。(违约责任:倒迁房建设需按时限规定交付政府,否则将承担时限规定后的过渡安置费,计费标准以国土局政策为准。);(4)装配式建筑:单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20%。(其中内隔墙非砌筑比例不超过5%,具体事宜按照《四川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试行)》(川建建发[2018]300号)进行;(5)配建党群服务中心,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其中需底楼120平方米用作便民服务中心,建成后无偿交付政府使用。其他土地利用条件及建筑物参数要求,按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提供的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审定方案执行。

5.土地保证金交纳后,竞得者应在拍卖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日内转为土地出让金,超过10日后自动转为定金,拍卖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在2个月内交清。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6.凡土地竞得者,必须按建设相关规定办理完善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并确保本宗地开发建设所涉及的税收在宜宾县缴纳。

新闻推荐

展示园本特色 传承民间文化

晚报讯近日,宜宾县高场镇中心幼儿园开展主题为“传承民间文化”的文艺展演活动。整个活动历时两个小时,节目形式多样,内容精...

宜宾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宜宾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