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高龄津贴提前三年达省标
晚报讯 “近三年,全市累计为32.68万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金9760.72万元。”这是记者近日从宜宾市民政局获得的消息。据悉,从2015年开始,宜宾市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普惠制度。从2018年起,全市将80-89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金统一提标至每人每年300元,提前三年全面达到省上规定的高龄津贴发放标准。
2012年,全市实现90周岁以上老年人阶梯性全覆盖发放高龄补贴金,即90—94周岁,每人每月50元;95—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400元。2015年,宜宾实现80岁以上老年人全覆盖发放高龄补贴金,即80—89周岁,每人每年200元,同时将90—99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金统一提标至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500元。同时,从当年开始,每年重阳节以市政府名义为全市百岁老人发放1000元敬老金和为百岁老人家庭发放1000元敬老家庭奖励金及长寿匾。
2015年—2017年,全市累计为32.68万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金9760.72万元。2018年,翠屏区、宜宾县已将10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金提标到每人每月800元,居全省前列。
据了解,宜宾在全省率先开发建立高龄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高龄补贴管理程序规范化、审核审批发放流程化、老龄业务工作高效化,同时顺利接入四川省老龄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了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数据库,实现科学服务老龄决策,主动服务老龄事业,精确服务老年群体的目标任务。晚报记者 叶晓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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